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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聊城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为全面贯彻实施《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进一步推动我省控烟履约工作,依据《山东省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方案》,特制定《聊城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联系。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联系人:张芙蓉联系电话:0635-8535787邮箱:lccdc@126.com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2-聊城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为保护人民健康,带头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工作,2009年5月20日,卫生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2010年是贯彻落实《决定》、实现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关键一年。聊城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将主要通过在聊城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各县(市、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二、项目目标在聊城市建立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以点带面,确保实现《决定》中2010年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50%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要求。三、项目范围与内容㈠项目范围在聊城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项目包括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3个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综合医院2个(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合计5个单位。㈡项目内容-3-1.项目单位活动。(1)加大媒体控烟宣传力度。市县两级根据国家级和省级提供的宣传材料模板等,开发相关宣传资料,提供各种相关信息。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参加卫生部举办的2009—2010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活动方案参见)。加大全市控烟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控烟氛围。(2)开展人员培训。市县两级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各重点单位医疗卫生工作者控烟能力和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市项目执行机构积极予以监督和指导。(3)加强戒烟门诊建设。在创建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中的2个医院建立戒烟门诊,为戒烟者提供戒烟服务。2.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按照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2008年3月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市县两级执行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完善制度建设。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控烟规划,明确职责,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机构常规工作。(2)创建无烟环境。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根据实际设立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3)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4)开展全员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医疗机构提高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供戒烟服务。-4-四、项目组织实施㈠组织形式市卫生局是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及县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总协调。在市级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项目工作指导组,负责项目管理与督导。各县(市、区)卫生局是当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管理机构,在当地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当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管理与督导,制订当地的创建方案,认真落实《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按期完成聊城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目标。市级健康教育机构为项目具体执行单位,在市卫生局领导下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实施效果等。各县(市、区)健康教育机构作为当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机构,在当地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㈡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聊城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主要用于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局等控烟重点单位的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创建活动。每个医院创建补助1万元;每个妇幼保健院(所、站)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补助1万元;卫生局补助1万元,项目共补助8万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及早落实项目经费,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决定》目标,-5-并自筹经费开展非项目单位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项目执行时间2010年8月—2011年7月。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市卫生局基妇科与市健康教育所邮箱。六、项目监督与评估市卫生局将依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附件1),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全市各县(市、区)创建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上述5家市级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对计划2010年实现全面无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包括暗访形式),邀请广大媒体对各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情况进行暗访并予以报道。同时邀请广大民众参与监督,按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卫生厅并向社会公布。附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6-附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评估标准分值得分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10分1.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并职责明确(2分)22.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并职责明确(2分)23.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3分)34.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不吸烟(3分,有1位成员吸烟扣1分,扣完为止)3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5分1.本机构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1分)12.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2分)23.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2分)2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35分1.本机构所属管辖区域至少在入口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12分,缺1处扣2分,扣完为止)122.本机构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13分,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无人劝阻1次扣1分,扣完为止。如工作人员室内抽烟,发现1个扣2分)133.设置室外吸烟区(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3分),有明显的引导标识(2分)54.机构员工不得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5分,发现1个扣5分)5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10分1.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2分)22.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3分),有定期监督、巡查记录(5分)8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10分1.有固定的控烟宣传栏、板(如院内电视、展板、宣传栏、标语等)(3分)32.有相关控烟传播材料(如海报、折页、健康处方等)(4分)43.有大众控烟宣传活动(如讲座、咨询等)(3分)3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5分1.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相关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2分)22.有劝阻工作相关记录及相关制度(3分)3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5分-7-1.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2分)2续表1评估标准分值得分2.对员工提供戒烟服务(3分)3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5分1.医疗卫生机构内商店、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5分)5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10分1.医务人员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4分)42.相关科室的医生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4分)43.相关科室的医生对门诊、住院病人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和戒烟指导并有记录(2分)2十、医疗机构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5分1.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2分),并有工作记录(1分)32.设有戒烟咨询电话并有工作记录(2分)2总分100评分说明:1.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2.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对第九、十项进行评估,总分85分,达标标准为68分。3.第一至八项标准中有1项为0分,即视为不达标。
本文标题:聊城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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