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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消散治霾不可麻痹作者:张田勘随着冷空气的到来,雾霾逐渐消散。12月10日12时,北京市解除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不过,这样的好时光恐怕只能维持两天。事实证明,雾霾的消散和重来是一个反复的拉锯战过程,只要污染源没有消除,雾霾就会永远伴随国人,影响和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并妨碍人们的正常生活。雾霾一消散,一种惯有的思维和行为也会产生,各种污染源继续排放,管理和治霾的监管和行为又有可能懈怠。这不仅是人的一种得过且过的习惯性思维,也是由中国的雾霾性质所决定的,是一种慢伤害和软刀子和钝刀子割人,雾霾目前似乎还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也就不可能引起人们的激烈反应,并穷则思变。与英国的雾霾相比,中国雾霾的这一特点比较明显。1952年12月4日至9日,伦敦被黑暗的迷雾所笼罩,短短几天时间,英国4000人突然去世,10多万人感染呼吸道疾病,数周后又有数千人死亡,共死亡1.2万多人。这一事件造成的死亡和大量病人与伦敦的工业和生活煤炭燃烧及火力发电站排放的烟雾颗粒直接相关,因为多数死亡者都因为支气管和肺部重度感染。巨大的生命和健康损害深深刺激了英国人,也让他们产生了真正的震惊和害怕,也就转化为迅速的行动。经过几年调查,明确了烟雾排放与疾病和死亡的原理及因果关系,英国很快制定了全球第一个清洁空气法,并认真实施和不断改进实施,60年后,才摘掉“雾都”帽子,还公民一个清洁空气的环境和赋予公民真正的生存权———享有自由呼吸清洁空气的权利。然而,中国的雾霾却没有造成英国雾霾那样的激烈和悲惨后果。尽管雾霾造成人们不适,呼吸困难、眼睛刺痛、哮喘、咳嗽,以及呼吸和心血管系统疾病猛增等,但还没有出现大量人员因雾霾而死亡的报道。同时,尽管雾霾造成人们抑郁、自杀、自闭、患癌、患心血管病,以及各种疾病,而且,新近的研究发现,雾霾也会让人患上肥胖症和糖尿病,但也都是慢性病,还没有看到雾霾的直接后果。但是,很不幸,这些结果是缓慢发生的,而且是分散的,根本不可能像战争中人们死于枪炮和刺刀那样血淋淋和直接迅速,也不像英国的雾霾后果那样造成人们的恐惧。这样的心态和行为也就是麻痹,因为无法痛定思痛。而且,伴随麻痹心态的还有一种历史比较的辨证观。例如,尽管北京和华北地区在今冬出现了最严重的雾霾,但北京今年的总体空气质量其实是近10年来最好的。而且,至少政府终于采取了一些行动,回应民众的要求。例如,北京这次破天荒地在重度雾霾侵袭之前,预先发布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辨证地看待这些问题当然是中国治霾的可喜转变,但是,如果仅仅把这种开端和细微的转变当成成果,治霾就会陷入麻痹状态,难以前行。任何一项艰苦的工程和艰巨的任务都表现为一种客观规律———行百里者半九十,治霾这样复杂的工程和观念的痛苦转变,更适用于这样的规律。而且,目前的情况也显示了中国治霾的艰巨复杂,如果没有逆水行舟的坚持,就可能陷入懈怠和麻痹之中。例如,在雾霾造成的伤害并没有深深刺激国人的神经时,现在对雾霾的成因还在不紧不慢不痛不痒地论证中,还搞不清楚究竟是燃煤、工业污染,还是汽车以及居民烹调或农村烧秸秆是污染源。相应的行动更是体现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上面。如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污染者过于仁慈,对违规排污者只处以一次性的1万至1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违法行为,大多数罚款也就是2万元或5万元,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最高罚款也不过50万元。相应地,美国的《清洁空气法》则非常严厉,对违规排污者实行“按日计罚”,每天罚款2.5万美元,或者处以5年之内的监禁,或者两者兼有;如果重犯,则加倍处罚。对捏造、窜改排污数据的,处以罚款或2年之内监禁。对因疏忽而向空气排放有害气体的,则处以100万美元的罚款,或15年之内的监禁。同时,对举报违规排污并属实的,给予1万美元的奖励。如果在治霾的观念和行为上再继续麻痹下去,中国付出的代价会更大。也就是,健康和生命的代价更大,雾霾治理的时间更长。
本文标题:雾霾消散治霾不可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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