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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黔江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述勤述廉制度一、述勤述廉对象。包括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文书、计生专干、团支部书记、妇联主任、民兵连长等。二、述勤述廉内容。年初由村委干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向全村群众作出勤廉承诺,并与镇党委签订勤廉责任书。“勤”的内容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帮助群众发展特色农业和个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廉”的内容主要就处置集体资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婚丧喜庆事宜办理、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三、述勤述廉程序。述勤述廉每半年一次,由镇党委负责组织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参加。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参评人员可根据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发表意见并提出质询,村干部必须按职责分工分别予以答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作出解释或承诺。村党支部据此梳理分类,落实整改措施,一份向群众公布,一份报镇纪委,纪委跟踪督查。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落实村民代表意见的答复,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结果使用。村干部述职述廉有关资料由镇纪委负责汇总,分别收入村干部本人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并以此作为村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群众不满意率超过40%的村干部诫勉谈话,连续两次的,给予组织处理。对于群众不满意率超过60%的村干部将被要求引咎辞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2一、村干部离任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和组织程序。由镇派人召开会议公布离任通知,并做好离任干部的思想工作,找本人谈话,征求本人意见。二、离任干部必须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做到帐务、钱、物“三交清”,并做好其他工作的交接。三、镇纪委和财政所对离任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离任干部要向组织作出负责任的说明。涉及违纪违规的,要按照有关纪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理。村务公开制度3一、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居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村民监督。三、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2、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3、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各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6、救灾救济、民政低保款物的发放情况。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情况。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9、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10村委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四、村级财务在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必须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每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为村务公开日,其它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时公布。五、村务公开的形式1、召开村民代表会公布。2、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诫勉谈话制度4一、诫勉谈话事项。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消极抵触,贯彻不力;谎报成绩,隐瞒问题,欺骗领导和群众;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破坏干群关系;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工作效率和质量差,完不成任务;利用职务谋取私利;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包庇违法违纪行为;对持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财;参与或支持迷信、赌博活动;在廉洁自律、生活作风方面群众反映较大等。二、诫勉谈话程序。对需要给予诫勉的村委干部,先由镇组织、纪检部门提出诫勉意见,报请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组织、纪检部门与被勉诫的村委干部进行谈话,宣布诫勉决定,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正要求。诫勉期限为3至6个月。三、诫勉要求。诫勉期间,被诫勉的村委干部要定期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诫勉期内能够改正错误的,期满解除诫勉;诫勉期间错误改正较快、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解除诫勉;拒不改正错误,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村委干部在诫勉期内不具有评先评优资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一、主要对象。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二、重大事项内容。指村干部本人和家属在承包批宅基地、购建房屋、计划生育、及婚丧等方面可能会引起干部、群众误解的,或村内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重点事项。三、村委前五职干部应将重大事项向镇党委、办事处报告,后四职干部应将重大事项向村党支部报告。村干部每年都要填写镇纪委制发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和《个人收入申报表》,并将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村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检查和工作述职的内容。四、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时间原则上半年报告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村财镇管村用”制度6一、对村级财务实行“账户统设、集中核算、统一管理、规范收支、定期公开、上下监督”的管理方式,使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实行“村财镇管村用”。二、各村委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账务委托给镇财政所进行代管,收入必须进入财政所村级财务专账,支出必须通过联系村领导审核,不合理的支付一律拒绝报销。三、大额开支由村支两委提出申请,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后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拨付。办公费实行按月凭发票到财政所报销。四、财政所每季度为各村编制财务公开明细表,由各村于下季度首月初5日内向村民公布每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重新核实处理。辞职制度7一、引咎辞职制度。村干部因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可以主动请求辞去担任职务。要求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村党组织或街镇提出辞职申请,经镇党委对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广泛征求村支两委班子、党员、群众的意见,召开相应的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确定。二、责令辞职制度。镇党委根据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对凡应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镇党委也将责令其辞职。责令辞职将严格按调查取证、讨论决定、责令辞职和强制执行的程序进行。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由镇党委给予免职处理;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委会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提请罢免程序的,将取消当年度所有报酬待遇。公务接待制度8一、全面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二、镇干部下村委,村委一律不得开支公务接待费,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宴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赠送礼品和安排其他消费活动。三、对确需在村委进行的公务接待,由镇统一安排,费用由镇承担。四、驻村或包村干部需在当地用餐的,一律按实际用餐费用交纳伙食费。民主决策制度9凡村委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由村党支部提出需要民主决策事项和初步方案。第二步:召开村支两委班子会议讨论民主决策事项和方案,然后提交党员大会通过。第三步:将初步方案在全村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第四步:将形成初步方案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审核同意后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第五步:由党员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形成决议。第六步:将决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将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同时,两委班子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必须形成详实的会议记录,记载整个会议、决策过程。镇党委`政府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或拒不执行者,由镇纪委按违纪查处。村委议事制度10一、议事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分工负责,会议确定的原则,坚持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实际管用的原则。二、议事机构。要设支委会、村委会议、村支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六个层次。三、议事方式和内容。将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工农业及第三产业、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社会治安、民调治保、救济救灾等内容。具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支委会。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上级安排或有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工作:听取村委会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加强监督;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听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联系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支部书记同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二)村委会议。根据工作情况,随时召开。由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为便于安排工作,参加人员可扩大到村民小组长。主要议事内容:学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精神;做好财务的收支,要求支出合理,帐目清楚;处理日常性事务。(三)村支两委会。原则上每月上旬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主要议事内容:讨论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指示,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年度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各项规划和议定的事项,搞好经济、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土地、民调、精神文明、文化活动及各种日常性、临时性、突发性事务的研究处理;村委会不能决定的事情,由两委会提出工作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11(四)党员大会。必须每年召开一次,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大多数党员要求召开,也可临时召开,由党支部负责召集。主要议事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评议支委会成员;讨论发展党员和表彰、处分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村经济发展规划,动员党员带头致富;其他需全体党员决定的重大问题。(五)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两委会或以上代表要求召开时,也可临时召开。由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必要时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派代表列席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由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公道正派、热心集体事业、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担任。一般按10户推选一名的原则,依法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成员、村住在本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撤换和补选。村民代表会议主要议事内容: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并评议村委会组成人员;讨论决定本村委经济发展规划;讨论决定本村社会发展重大事宜;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对村民代表不清楚或不满意的,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负责解释。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及讨论结果,要符合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报办事处备案。(六)村民大会。村民大会在村委会换届、上级组织选举人大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村支两委会认为必要的,村民代表大会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召开。一般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主要议事内容:依法选举村委会组成人员;依法撤换和罢免村委会委员;讨论决定涉及全村群众特别重大利益的事项;村民大会形成的一切决议必须报办事处和民政局备12案。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13一、原则上每半个月安排一次党支部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学习可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以及以会代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开展调研、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二、主要对象。对“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必要时扩大到非党员的村(组)干部。三、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有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四、主要程序(一)登记到会人数,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二)宣布学习内容并组织学习;(三)围绕主题开展讨论;(四)归纳讨论意见,形成学习心得。五、基本要求(一)通过学习,切实转变学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勤政廉政形象;(二)“两委”班子成员应全部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三)学习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并要求有关人员做好材料整理、备课等工作,保证学习质量;(四)“两委”班子成员要针对学习内容,每年撰写一至二篇学习心得。廉政情况分析制度14一、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廉情分析的党委扩大会议。二、由纪检、组织、财政、农经、信访、社会事务等部门和相关基层站所负责人参加。三、互通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群众有反映属一般性问题的,进行提醒教育;对有轻微违纪的,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纠正,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查
本文标题:黔江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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