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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俭”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认真做好各项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公务接待范围1.上级部门来宾的接待。2.来校交流访问、业务洽谈等单位来宾的接待。3.外出招生就业、专业调研、产学研合作等工作需要接待的。4.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的接待。5.外事接待。二、用餐地点及招待标准1.用餐地点:原则上在学院食堂、协议接待点、以及可使用公务卡的接待点等安排用餐接待。2.接待标准:餐标Ⅰ:130元/餐•人;餐标Ⅱ:100元/餐•人;餐标Ⅲ:80元/餐•人;餐标Ⅳ:50元/餐•人。以上餐标均不含酒水,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3.来宾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由本院支付的,应事先报学院办公室和分管校领导批准。三、接待手续办理1.各接待部门须向接待对象索要接待公函,并将公务接待函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在安排公务接待时,须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并注明餐标,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接待工作。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以及外出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接待部门须提交接待方案,注明接待对象、事由和具体安排,报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并须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安排接待。3.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接待工作,需电话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先安排接待,并事后及时补办接待方案和《公务接待审批单》等手续。四、接待费用核销1.接待费用核销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审批、报销制度执行。2.各部门在送办有关领导审批核销费用时,须提供“三单”。即: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或单据。3.学校食堂的接待餐费每月结算,并提供本月用餐汇总表,学院办公室汇总核准后,分管校领导审查,学校院长、书记签字审批后,交学校计财处核销。4.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无法使用公务卡需做出说明。五、礼品采购接待来宾或外出考察交流原则上不赠送礼品或纪念品,确有需要,由各部门领导提出礼品方案,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采购,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编号:川工程院接[]号接待单位人数接待具体安排接待主题会场布置:参观安排:资料准备:就餐安排:住宿安排:来访时间带队人职务主陪人职务承接部门参陪人员领导审核意见注:1.请对口接待的部门索要来访单位公函,并附在本审批单后。2.编号按照“年+流水号”的规则编制,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编号。3.接待标准:餐标Ⅰ:130元/餐•人;餐标Ⅱ:100元/餐•人;餐标Ⅲ:80元/餐•人;餐标Ⅳ:50元/餐•人。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制
本文标题: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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