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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2016年度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7〕5号)有关规定,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年5月11日至8月23日对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现场评价程序,并结合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项目的决策、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价实施情况项目评价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6月2日开始进驻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收集项目自评材料,第2页了解财政性资金项目情况,查看项目资料并收集相关数据,再设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等个性化指标;第二阶段:6月5日至6月9日现场抽查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分配、监管、财务会计管理以及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第三阶段:7月3日至8月23日对项目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撰写评价报告。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检查工作来了解项目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及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小组通过听取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情况汇报,现场实地勘察,现场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项目明细账及原始凭证,收集整理分析基础资料和数据。评价过程中,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分别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评价,并根据各项目单位的评价情况得出整体评价结论。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项目有环境整治提质改造、园林维护、社保及养老金返还。二、项目基本情况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项目经费合计11546.51万元,其中:环境整治提质改造经费9760.31万元、园林维护经费856万元、社保及养老金返还930.2万元。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一)环境整治提质改造经费因烈士公园基础设施陈旧、设备严重老化破损,为改善公园环境,打造市容洁净的示范区、环境优美的形象区,经市政府、第3页市发改委等部门商议,同意实施湖南烈士公园环境整治提质工程。工程分一、二期进行,一期工程全部为应急工程,二期工程包含应急工程、招投标工程(环湖道路)和省委机关大院环境整治工程。(1)一期工程项目根据长府阅〔2014〕125号《关于烈士公园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年11月市发改委下达了《关于湖南烈士公园环境整治提质工程立项的批复》(长发改〔2014〕728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园路灯照明系统改造、道路广场修复铺设、管理服务用房和园林建筑修缮、厕所新建维修、水电官网维修、部分重点区域绿化提质等。根据长府阅〔2014〕125号会议纪要,项目建设按应急项目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据此委托长沙市园林设计院进行设计,项目工程施工委托长沙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实施。2015年1月市政府投资专业审计局以长审投预〔2015〕4号文审定的一期工程项目预算价为1703.98万元。(2)二期工程项目1、应急工程:根据长府阅〔2015〕54号《关于烈士公园提质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年7月市发改委下达了《关于湖南烈士公园环境整治提质工程(二期)立项的批复》(长发改〔2015〕510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厕所新建维修改造、公园基础设施更新、新增避雨亭、纪念亭区域改造、跃进湖环湖栈道、和尚坡区域改造(含园内铺装及鹅池维修)、景观改第4页造、浮香艺苑危房改造、公园后勤保障用房维修改造、亮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建设模式均按应急工程管理程序办理。2015年12月市政府投资专业审计局以长审投预〔2015〕92号文审定的二期工程项目预算价为6296.62万元。2、招投标工程:根据长府阅〔2015〕54号《关于烈士公园提质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年9月市发改委下达了《关于湖南烈士公园环湖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2015〕720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长约3km的道路改造工程。2015年1月市政府投资专业审计局以长审投标〔2015〕229号文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449.58万元,经公开招投标,望新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431.42万元。3、省委机关大院环境整治工程:为改善省委机关大院环境,完善服务工程,提升环境品质,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秘书长协调会纪要〔2015〕第11次,即“省委机关大院的环境整治工作不单独立项,纳入长沙市烈士公园提质改造项目,作为二期工程实施”。依照市政府批示及省委的会议纪要精神,省委机关大院的环境整治工程依照“烈士公园二期提质改造运作模式”,由湖南烈士公园环境整治提质建设工程指挥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估算为1200万元,后在施工过程中,依据省委机关大院相关要求,原设计方案有所调整,总工程费用预计增加至2000万元,市园林局就追加建设预算资金已专题呈报市政府(长园报〔2016〕7号)。一、二期工程预算金额合计9760.31万元,2016年度省级第5页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资金2768.7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合计2968.76万元。(二)园林维护经费(1)园林维护费湖南烈士公园占地2142亩(含老动物园),其中年嘉湖、跃进湖水面面积约1040亩,绿化覆盖率为98.5%,是集纪念、游乐、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开放式公园。“园林维护费”为烈士公园经常性专项,2016年度安排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园的日常维护开支,为公园保持干净、整洁、舒适的游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2)保卫保洁园林维护经费自公园免费开放以来,游园人数直线上升,再加上劳动力转型,公园临聘人员大量解聘后,现有人员配备已难以维持公园正常运转。烈士公园通过公开竞标形式将安全保卫服务外包给国泰君安保安公司,负责全园范围内安全保卫、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将卫生保洁服务工作承包给长沙市天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道路广场保洁、水域保洁、垃圾保洁、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洗和保洁;将绿化养护工作承包给湖南卉华园林景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由其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长沙的气候特点,对辖区内的绿化进行科学维护,2016年度共安排资金556万元。烈士公园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细则,对各承包方的服务情况随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为着实打造一流的公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第6页(三)社保及养老金返还烈士公园利用社保及养老金返还支付工资及补发退休调标工资,一定程度缓解了人员经费的不足,2016年度共返还资金930.2万元,为维护公园的稳定,保证公园正常运转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三、项目资金情况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项目经费为11546.51万元(含2014-2015年环境整治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费6791.55万元),本年可使用资金年初预算4754.96万元,实际支出3234.23万元,本年结余1520.73万元,资金使用比率68.02%。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2016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率(项目支出总额/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预算安排资金来源项目支出非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比例本年预算财政拨款自筹资金项目支出总额其中:直接支出间接支出直接支出比例环境整治提质改造2968.762968.7652.96%1572.331572.33100%100%园林维护经费731.7万元85685685.48%731.7731.7100%31.5195.69%园林维护费300300100%300300100%31.5189.50%保卫保洁园林维护费55655677.64%431.7431.7100%100%社保及养老金返还930.2930.2100%930.2930.2100%100%合计4754.964754.9668.02%3234.233234.23100%31.5199.03%第7页四、项目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以建设“精致精美”公园为目标,以强化公园管理为手段,公园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务实,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就优质服务、安全生产、礼仪培训等方面对职工进行培训学习教育。加强对安全保卫、卫生保洁和绿化维护服务外包队伍的管理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引进园林专业技工、园林专业设计人员,加大绿化养护人员培训管理力度,使景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在环境整治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上,公园管理处积极协调市发改委、市园林局、规划设计公司等单位进行方案论证,努力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二)项目管理情况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结合公园实际情况,组织公园考核小组,不定期对外包区域的安保、保洁、绿化工作进行督查,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对公园经营项目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以确保游乐设施正常运营,餐饮食品安全可靠,服务热情,保证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环境整治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上,公园管理处对项目质量控制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立专人负责复查,经常深入工地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指出,监督施工队伍进行整改。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了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五、制度建设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第8页(一)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烈士公园管理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了管理流程、提出了管理要求、界定了管理部门职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得到了执行。(二)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烈士公园管理处对所有经营项目合同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烈士公园经营项目安全及经营秩序考核细则》、《湖南烈士公园经营项目承包人诚信档案制度》,用事实说话,用制度管项目,建立了《公园经营承包人诚信档案》。对各门店的经营范围进行划线管理,绝不允许有超范围经营现象出现。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违章经营的项目进行严厉打击,扣除一定数额的诚信保证金,并记录入承包人诚信档案。为了适应市场化管理模式,统一标准,便于管理与考核,公园管理处针对全园的卫生保洁和绿化维护管理制定了《湖南烈士公园卫生保洁管理考核办法》、《湖南烈士公园卫生保洁管理考核细则》、《湖南烈士公园园林绿化维护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和《湖南烈士公园园林绿化维护精细化管理考核细则》,并依据考核办法及细则分别制定了月度工作考核表。园林科工作人员每月会不定期对外包区域的绿化工作和全园的卫生保洁工作进行督查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月末根据每个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评分结果直接与其承包服务费挂钩。通过制度的规范、考核的约束和全园人第9页员的共同监督、督促,使卫生保洁和绿化维护工作越来越规范,工作效率也在不断提高。公园保卫科还进一步完善了门口值班制度、门岗绩效考核细则及门岗管理制度,严格按章办事,禁止小商小贩、无关社会车辆、动物等入园,较好地维护了公园各主要出入口秩序,有效保障了园内秩序。六、项目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一)提质建设工程顺利完成2016年,一、二期提质建设工程均已全部完成并交付使用。一期建设项目完成了全园主游道的路灯照明系统改造;迎丰桥、风雨桥及部分园林建筑和管理服务用房的维修改造;部分公共厕所新建及修缮提质;公园东门部分区域、沿湖部分地段及夏岛长堤景观提质改造,新增了公园东西桂花林内的游道和活动场地。二期建设项目完成了公园余下未改造公共厕所的修缮;拉通了红军渡至风雨桥之间的环湖栈道,局部拓宽和改造年嘉湖环湖游道;修缮烈士塔,改造纪念长廊区域环境景观及消防通道;对沿年嘉湖局部区域和重要节点的绿化景观进行提质改造;改造维修浮香艺苑和部分生产管理服务用房,新增垃圾站;增添和完善公园标识标牌、垃圾桶等基础设施;完成烈士塔、潇湘阁、迎丰桥、风雨桥、三孔桥以及东、西、南门景观亮化。提质建
本文标题: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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