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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意见一致意见不一致意见仍不一致不能列入涉及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决策方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建议的提出由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提交书面建议书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建议拟解决的问题、建议理由的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解决问题的方案、可行性分析及其他相关材料局党组研究是否列入法规科初审报区法制办审核局党组确定承办科室或部门承办科室或部门应当根据决策目标的要求,拟定决策方案决策方案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结果,并说明理由进行协商报请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不能协调的,报请局领导班子认定向局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写明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前期协调及论证情况、主要方案的比较分析、具体决策内容、决策事项大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倾向性意见等。局办公室审查报告后,提请局党组会议讨论局党组会议讨论该决策方案是否列入“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须有局党组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进行会前由相关单位准备规范化的会议材料,包括决策方案和科学论证材料局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前会议通知送达参加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表达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个别细节和部分内容需深入研究的,修改后最终审查决定进行表决通过分歧较大或发现重大问题应暂缓决定决策执行与调整督查检查必须公开的事项按规定公开分工落实,定期报告,按需调整。纳入党风廉政工作重点,纪检组负责落实
本文标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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