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世界贸易组织法(5561)自学考试大纲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本大纲为了满足国际贸易专业学生自学《世界贸易组织法》而编纂的。世界贸易组织是管理、规范国际贸易活动的最高权威机构,是进行贸易谈判的殿堂,是解决成员间贸易纠纷的场所,是开展贸易政策讨论、制定贸易规则的讲坛。在世界经济贸易关系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掌握其规则已成为WTO成员的必须。世界贸易组织法是专门介绍WTO组织构成、运行机制、管理的各种多边贸易法规的课程。其内容纷乱庞杂,而且许多内容是直接取自WTO的明文规定或协议,是硬性规定。其内容的逻辑联系仅限于每个协议内部,,故而不太容易掌握。我国于2001年12月已成为WTO的正式成员方以来,在遵守自己的各项承诺、履行应尽义务的同时,享受到了WTO规定的各项权利,使我国对外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世界贸易排行榜中已位列三甲。但我们不能不看到,我们在对WTO多边规则的认识上还不深入、不广泛,在运用各种规则上还不成熟,与各成员的贸易摩擦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WTO有关知识、规则的学习,特别是国际贸易专业的高校学生。本课程在国际贸易专业中是一门应用性的课程,是必须掌握的专业课。是在学生学习了专业基础课《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专业技能课《国际贸易实务》等课后再学习的课程,与国际商法具有同等的重要性。Ⅱ课程内容及考核目标导论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产生的基础理论、绝对成本论、比较成本论、要素比例说等的主要内容;熟悉贸易政策及国际贸易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知识。重点及难点:国际贸易理论与贸易政策主要内容:第一节国际贸易重点内容:绝对、比较成本论和要素比例说的内容一、比较优势理论(一)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学说1.亚当·斯密与《国富论》2.绝对优势论生产效率的提高可以增加社会财富,各国都按照其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去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将对所有参与国有利。(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论”1.大卫·李嘉图与《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2.“比较成本论”分工各国应该集中力量生产利益较大或者不利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自由交换彼此获利。(三)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比例说”1.俄林与《域际和国际贸易》;赫克歇尔—俄林学说(H-O理论;H-O模型;要素均等化理论等)2.要素比例说商品价格差异是各国(地区)贸易的基础;而各国间商品的价格差取决于其成本的差异,而成本的差异又取决于各国(地区)间生产要素丰裕度的差异及不同产品间生产要素密集程度的差异。二、科学技术和产品生命周期论(一)沃侬(弗侬)(R·Vernon)(二)“技术和产品生命同期”理论认为产品有生命周期,即有其诞生、成长、消亡的过程。在其生命的不同阶段各国存在着不同的比较优势,从而成为各国贸易的基础。第二节对外贸易政策重点内容: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一、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一)自由贸易政策:取消各种贸易的限制和壁垒,取消对本国贸易的特权和优惠,国内市场上产品可以自由流通和自由竞争。(二)保护贸易政策在各种贸易中(有形商品和无形贸易中)实行“奖出限入”的政策和措施。二、影响对外贸易政策的主要因素(一)本国的经济结构和竞争优势(二)本国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三)本国与他国在经济方面的合作情况(四)本国经济的整体发展状况(五)本国与他国的政治关系(六)本国与他国的宗教关系(七)本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对世界经济的依赖程度。(八)本国根据国际条约或公约承担的国际义务和享有的权利状况。(九)各国政府采取的经济贸易理论和沟通状况。(十)各国的部门利益分配状况。第三节国际贸易壁垒重点内容:关税的种类;征收关税的目的、方法;非关税壁垒的种类等要求能熟练掌握,其他知识应了解。一、关税壁垒关税壁垒是指有关国家或单独关税区为管制进出口贸易而采取的各种关税措施。(一)关税的定义和作用1.定义:关税是指有关国家或国家联盟海关根据其法律或条约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向(本国)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收,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作用:征收关税的目的:增加财政收入;保护本国民族产业;限制特定产品的进口和消费。征收关税的作用:提高了进口产品及同类产品的价格;抑制消费并扭曲资源配置;降低配置效率。(二)关税的种类1.依据关税的独立性分为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2.根据征收的目的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3.根据应税商品的流向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4.依实施的情形分为一般关税和特别关税(三)关税的征收方法:1.从量税2.从价税3.混合税或复合税4.选择税(四)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应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生产率一览表。二、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NTBS)是指各国政府采取的除关税措施之外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限制商品或服务进出口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一)进口配额制(二)“自愿”出口配额制(三)进出口许可证制(四)外汇管制(五)进出口贸易权的国家垄断(六)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七)进口押金制(八)补贴措施(九)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十)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十一)海关估价制度(十二)原产地规则(十三)反规避措施(十四)当地含量与贸易平衡要求三、国际贸易管制制度的协调在世界经济联系不断加强的前提下,国家间乃至世界各种组织对国际贸易的行为形成了多种的默契。提高了行动的一致性。思考题:1.阐述国际贸易产生基础的“比较优势”理论主要有哪几个,其核心内容是什么。2.对外贸易政策主要有哪几种?3.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主要因素是什么?4.什么是关税壁垒?关税主要有哪些种?征收关税的主要方法是什么?5.什么是非关税壁垒措施?主要有哪些做法?第一章从1947GATT到WTO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GATT产生的背景,主要历史成绩与不足,掌握WTO成立的意义。重点与难点:GATT的历史局限性和WTO成立的意义。主要内容:第一节1947GATT重点内容:GATT1947的特点和发展一、1947GATT1947GATT的签订1947年4至10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把《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第四章抽出来加以完善由2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关税与贸易部协定》,并于1948年1月1日正式临时等效。其主要特点:1.是临时的多边行政协定2.各参加方称为“缔约方”(或缔约国)3.仅适用货物贸易规则二、1947GATT的发展GATT自1948年正式生效到WTO的建立期间共进行8个“回合”的贸易谈判。前6轮主要谈判内容是关税减让。后两轮谈判所涉及的议题开始广泛起来,特别是第八轮贸易谈判,亦称乌拉圭回合谈判,从1986年9月15日开始到1994年4月15日正式结束,谈判取得多方面的成就。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果。第二节WTO重点内容:WTO的宗旨、职能;WTO的内容,成立的意义。一、WTO的建立1995年1月1日起WTO正式建立二、WTO的宗旨和职能(一)WTO的宗旨WTO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持续发展的目的扩大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作出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相应的份额;通过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切实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避垒,在国际贸易关系中消除歧视待遇,为实现上述目标作出贡献;建立一个完整的、更有效率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该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和促进其目标的实现。(二)WTO的职能1.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和动作,促进WTO的目标的实现,并对诸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和动作提供框架;2.为各成员处理与WTO各协定有关的多边贸易关系提供谈判场所,为贸易部长会议提供场所,并为谈判结果的执行提供框架;3.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成员间产生的贸易争端;4.通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定期审查有关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运行所产生的影响;5.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开展合作,促进全球经济政策的协调。三、WTO的一般含义(一)管理和协调国际贸易秩序的国际组织(二)多边贸易体制或制度(三)解决成员间贸易纠纷和进行贸易谈判的场所四、WTO成立的意义(一)解决了“祖父条款”的消极作用(二)解决了GATT的法律地位问题,WTO具有法人地们并享有普遍的外交豁免权。(三)调整范围进一步扩大。调整的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大到服务贸易及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四)争端解决机制更有效。思考题:1.GATT何时建立?有何局限性?2.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3.WTO的职能是什么?4.WTO建立的宗旨如何?5.WTO成立的意义是什么?第二章WTO的基本原则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WTO多边规则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应用范围、适用规则;了解其例外和特殊规定。重点及难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的含义、适用规则。主要内容: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重点内容:最惠国待遇的内容、特点。一、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一)定义:给惠国给予受惠国或者与该(受惠)国有确定关系的人或物的优惠,不低于该给惠国给予第三国或者与该第三国有同样关系的人或物的待遇。(二)在WTO中的应用一般最惠国待遇在对输出或输入、有关输出或输入及输出入货物的国际支付转帐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方面,在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在输出和输入的规章手续方面,以及在本协定第3条第2款及第4款所述事项方面(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一成员对源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该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源自或运往所有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二、最惠国待遇条款的特点(一)相互性和多边性(二)自动性(三)同一性(四)普遍性三、WTO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一)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例外(二)区域经济安排的例外(三)边境贸易的例外(四)安全和一般的例外(五)其他例外第二节国民待遇原则重点内容:国民待遇的含义、表现和适用。一、定义国民待遇,通常是指一国保证另一国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等同等的待遇。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原则都属于非歧视待遇原则;都体现了平等的原则;某种意义上国民待遇是属于最惠国待遇的一部分。二、国民待遇的具体表现(一)货物贸易领域1.国民待遇的适用对象在货物贸易领域,国民待遇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来自其他成员的产品。2.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1)在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方面,不得超出对本国同类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2)在影响产品国内销售、购买、运输、分配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方面,进口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国同等事务。(二)服务贸易领域国民待遇的适用对象是服务和服务提供者。该原则适用于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所有政府措施。(三)知识产权领域1.国民待遇的适用对象其适用对象仅限于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以及未公开信息等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持有者,且以不违反《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或《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的规定为前提。2.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应该包括各成员所采取的全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法律、法规、政策或具体做法等。三、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一)国民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领域的例外第一是在政府采购方面;第二是在对国内生产者提供的特殊补贴方面;第三是在电影片的放映数量方面。各成员要求本国影院放映国产影片的最低比例以每年或相当时期内每一影院的放映时间为计算基础。各成员有权利对外国电影片的进口和放映采取合理的限制措施。(二)国民待遇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例外在服务贸易领域,国民待遇属于具体承诺的范畴,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主要有:1.条件或资格限制方面的例外2.政府采购的例外(三)国民待遇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例外仅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权利,对于协
三七文档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本文标题:世界贸易组织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2506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