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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媒体概念及特征汤莉萍(四川大学博士论文《试听媒体新变革——播客网络传播研究》节选2007年)本人上传百度文库实践总是推动着理论的发展。播客博客等媒体的出现,已经出现了许多不同于传统大众媒介的传播特征,其媒介形式得到了全新的改变,诞生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此处笔者将其界定为个人媒体。那么什么是个人媒体,其有什么不同于大众媒体的特征。以下将进行逐步探讨。一、个人媒体界定及其概念溯源笔者将个人媒体定义为,以个人为传播者,借助互联网络或无线通信新技术,以点对点传播方式、传播微内容的小众传播媒体。在个人媒体中,个人拥有制作、编辑、加工、自由发布信息等权利。按照传播符号类型划分,个人媒体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图文个人媒体,如,博客;另一类是视听个人媒体,如,播客、多媒体网络手机。不少新媒体论著中提到“个人媒体”这一名词,但学界至今对该概念没有一个准确和全面的论述。此处要规范“个人媒体”概念,只有从新世纪以来,国外关于新媒介的重要著述中具有相似性的术语中找到借鉴和来源。无论是个人媒体、自媒体、我们媒体,还是草根媒体、参与性媒体、平民媒体等用语,都是继博客、播客、手机等新媒介产生以后逐步流行的一些媒介新术语。这些代表性词汇是:“WeMedia”“WetheMedia”、“GrassrootsJournalism”、“Participatoryjournalism”、“CitizenJournalism”,可以分别译作自媒体、我们即媒体,草根新闻业、参与性新闻业、平民新闻业。新世纪以来,新媒介论着中具有开创意义的有两本着作。一是美国学者ShayneBowman和ChrisWillis2003年7月出版的《自媒体:受众正在如何形成新闻和信息的未来》(《WeMedia:Howaudiencesareshapingthefutureofnewsandinformation》1,以下简称《自媒体》)。书中着重介绍了参与性新闻业(Participatoryjournalism)。其中他们这样定义参与性新闻业:单个或群体公民的一种行为,他(她)们积极参与到收集、报道、分析和传播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这种参与的目的在于提供民主社会所需要的独立、可靠、精确、广泛而相关的信息。2书中论述了参与性新闻业的形成、参与规则、自媒体的潜在价值等等,成为论述以参与性为主要特征的新媒体的理论基础,也是此处论述“个人媒体”概念的理论基础。《自媒体》中具有开创性的关键词汇有“WeMedia”、“ParticipatoryJournalism”、“CitizenJournalism”,可以分别译作自媒体(或我们媒体),参与性新闻业、平民新闻业(或百姓新闻业)。其中,书中只对“ParticipatoryJournalism”给出了专门的定义,并对其形成背景、具体参与形式和规则及其潜在价值展开了论述。对于“WeMedia”和“CitizenJournalism”,并没有给出确切的定义或论述。“We1ShayneBowman,ChrisWillis,WeMediaHowaudiencesareshapingthefutureofnewsandinformation,TheAmericanPressInstitute,2003.p.23.2ShayneBowman,ChrisWillis,WeMediaHowaudiencesareshapingthefutureofnewsandinformation,TheAmericanPressInstitute,2003.P.9.原文:Participatoryjournalism:Theactofacitizen,orgroupofcitizens,playinganactiveroleintheprocessofcollecting,reporting,analyzinganddisseminatingnewsandinformation.Theintentofthisparticipationistoprovideindependent,reliable,accurate,wide-rangingandrelevantinformationthatademocracyrequires.Media”只是作为一种“我们成为媒体”现象的名词化,这个词汇侧重对参与性新闻业主体的突出,概括指代那些以“我们参与传播”为特征的新媒体。“CitizenJournalism”也是“ParticipatoryJournalism”的衍生词。书中关于“Participatoryjournalism”概念的论述是“Theactofacitizen,orgroupofcitizens”3,即参与性新闻业是单个或群体公民的一种行为。可见,其实“CitizenJournalism”依然是“ParticipatoryJournalism”的参与性主体的一种强调。值得注意的是,“CitizenJournalism”不是公民或市民新闻业(civicjournalism)。其两者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由非职业化的个人报道,而后者依然是传统媒介机构的记者报道。另一本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新媒体著作是美国技术专栏作家丹‧吉摩尔(DanGillmor)2004年7月出版的《我们即媒体:民治民享的草根新闻业》(《WetheMedia:GrassrootsJournalismbythePeople,forthePeople》4,以下简称《我们即媒体》)。他以独特的洞察力和经验的前瞻性给我们描绘了这个由博客带动的草根新闻业的新时代,他提出了“我们即媒体”5(WetheMedia)的观念。前后相隔一年的两本重要著作,标志着新媒介研究从传播特点等理论到媒介形态运用分析的重要转变。前者主要论述新媒介的参与性传播特征,而后者侧重博客等新媒介实践对社会民主和新闻业的改变。“WetheMedia”、“GrassrootsJournalism”则是《我们即媒体》中的关键词。丹‧吉摩尔写作方式是穿插故事的专栏风格,语言通俗并充满时代感。该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规范性学术化书籍,书中依然没有对“WetheMedia”和“GrassrootsJournalism”给出确切的内涵定义,更多的是对其外延分类形式的描述。书中对草根化网络新技术及其运用进行了分类叙述,如,RSS和Wiki(第2章)、WebService(第8章)、CreativeCommons(第11章)以及本书的主要对象Blog。就笔者看来,“WetheMedia”是“WearetheMedia”这个句子的省略句形式,与名词化的“WeMedia”含义没有差别,都是指我们成为媒体。“GrassrootsJournalism”中文译作“草根新闻业”,并不准确,3ShayneBowman,ChrisWillis,WeMediaHowaudiencesareshapingthefutureofnewsandinformation.TheAmericanPressInstitute,2003,p.88.4DanGillmor,WetheMedia:GrassrootsJournalismbythePeople,forthePeople,O'ReillyMediaPressInstitute,2004,p45;DanGillmor,“AnewbrandofjournalismistakingrootinSouthKorea,”inTheSanJoseMercuryNewsBusinessSection,May18,2003.5DanGillmor,“HereComesWeMedia,”ColumbiaJournalismReview,January/February2003.是一种字面的直译。深究“grassroots”一词的英文解释,并没有“草根”的意义,而是指基层群众。《牛津字典》的解释是“Peopleorsocietyatalocallevelratherthanatthecenterofmajorpoliticalactivity”或“Thegroundworkorsourceofsomething”即“基层,基层群众:在地区一级而不是处于主要政治活动中心的人或社团”或“基础,根源:某事物的基础工作或根源”。所以“GrassrootsJournalism”的含义是群众新闻业,依然是强调新闻业的主体,和“CitizenJournalism”并无什么不同。《我们即媒体》的台湾中文译本书名是《草根媒体》,虽然不具有学术的准确性,但其名称更为引人注目和形象生动,是畅销书风格的需要。综合以上所述,“WeMedia”“WetheMedia”、“GrassrootsJournalism”、“Participatoryjournalism”、“CitizenJournalism”几个词汇虽然表述不同,侧重点不同,其实本质含义都是相同的,都是指以博客、播客等网络媒体、手机为代表的,普通个人参与传播,受传合一的新传播形式。此处笔者将这些传播媒体形式统一称为“个人媒体”,其目的是和“大众媒体”术语相对。虽然没有直接对应的英文术语,但这一概念正是缘自以上“WeMedia”“WetheMedia”、“GrassrootsJournalism”、“Participatoryjournalism”、“CitizenJournalism”词汇意义的综合,在一定程度上是同意语。二、个人媒体传播特征为了更好界定个人媒体,下面从传播的角度,总结出个人媒体的四个主要传播特征:第一,传播主体角度来看,个人媒体的传播者是个人。这是最首要、最重要的特征,也是产生大众传播颠覆性革命的根源。从大众媒介诞生以来,新闻和信息发布权被大众传播机构垄断,受众只有被动接受信息,反馈信息的影响力也非常有局限。伴随Web2.0、P2P技术、宽带技术、流媒体技术、无线通信等一系列的技术日益发展,受众正发生着从被动信息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信息发布者的突破性革命。从电子邮件、论坛、聊天室、协同出版系统、博客、手机短信,到2004年新近诞生的播客,各行各业的普通受众正参与着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受众和传播者合为一体,界限不再分明。受传分离模式逐步被受传合一的方式改变,传播的机构中心化模式受到个人的去中心化模式的强烈冲击,整个传播格局发生颠覆性改变。第二,传播类型来看,小众传播为主。大众媒介的传播类型是大众传播。西方传播学界经常引用的大众传播定义是“大众传播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技术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技术(如,报刊、广播、电影等等)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广泛分部的受众传播符号内容”6。而“小众化”是相对于传统媒体的大众而言的,是指特定兴趣人群的小范围组合。而小众化的极端就是个人化,个人化就是针对每个人或场景、事情呈现出不一样的特点。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传播活动出现的一种变化趋势,其最明显的特点是信息的内容和传播对象的特定化。也就是说,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介的特点是将综合的内容同时传达给不同性质、不定量多数的受众,而新媒体的特点则是将特定的内容传达给人数相对较少的特定对象群体,以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博客、播6(美)丹尼斯·麦奎尔、斯文·温德尔《大众传播模式论》,祝建华、武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7页。客或手机媒体的个人化定制就是为了满足受众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其实质就是一种小众传播方式。第三,传播内容方面,以微内容为主。所谓微内容就是由个人用户生产的,小规模、低成本或无成本制作的网络媒体内容。它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文本微内容(textmicro-content),另一种是多媒体微内容(multimediamicro-content)。前者主要代表是博客、电子邮件、论坛等文字或图片微内容,后者主要是播客的音频或视频微内容。微内容成为一个专业术语,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随着传播技术和
本文标题:个人媒体概念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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