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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三章班组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节采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第二节掘进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第三节机电运输现场安全管理第四节“一通三防”现场安全管理第五节爆破现场安全管理第六节现场隐患的排查与治理第七节班组劳动组织管理第八节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第九节班组安全管理新模式煤矿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围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展开的。(1)煤矿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煤矿的各类安全事故,大多数是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所以,要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2)煤矿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煤矿生产作业现场,有众多的机械、机电设备、装置和设施,这些设备、装置、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构成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隐患,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要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煤矿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表现煤矿常见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设备的保护、保险装置不全或失效,如煤电钻缺少综合保护。②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支护材料,其物理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③设备失修,带病运转。④电气设备、电缆、接线盒失爆。⑤钢丝绳锈蚀、断股。⑥监测系统、检测检验仪器、仪表失灵,导致检测结果错误等。⑦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缺陷。⑧通风设施缺陷。⑨材料、设备堆放地点不当,超宽、超高,影响通风、行人等。一、综采工作面的现场安全管理综采工作面在安全方面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是采煤机、液压支架的使用,以及上下安全出口、工作面处的冒顶片帮等,当然,防止瓦斯、煤尘事故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1、综采工作面支护时的安全管理(1)检查支架是否排成直线,支架排列偏差不应超过±50mm;中心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中心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相邻支架间是否存在明显错差,错差不应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歪倒应小于±5°。(2)支架架设要与底板垂直,不得超高,与顶板接触要严密,迎山有力,不许空顶。(3)支架是否完好,支架无漏液、不串液、不失效,架内无浮煤、浮矸堆积。(4)支架是否采用编号管理。2、上下平巷(工作面回风巷和工作面运输巷)安全管理(1)巷道断面和人行道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其中上平巷净断面应不小于10㎡,下平巷净断面应不小于12㎡;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m,另一侧宽度不小于0.5m。(2)巷道支护是否完整,有无断梁折柱或空帮空顶。(3)下平巷中横跨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是否有过桥。(4)巷道有无积水、杂物、浮煤或浮矸,材料设备是否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5)巷道维修有无专人负责。3、安全出口的安全管理(1)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了超前支护;安全出口20m范围内支架是否完整、无缺,并有超前支护;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1.8m。(2)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采取支架防滑倒措施,倾角超过15°时,排头支架是否安装防倒千斤顶,并经常保持拉紧状态;倾角大的工作面下部端头需架设木垛,以支撑第一架支架,防止其下滑。4、采煤作业安全管理(1)采煤机状态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如备件是否齐全,截齿是否齐全、锋利,喷雾是否畅通、正常。(2)采煤机运行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3)采煤机割煤时,顶底板是否割得平整,油泵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4)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机头离合器、电气隔离开关是否已打在断开位置,供水管路是否安全关闭。(5)采煤机是否被用做牵引或推顶设备。5.液压支架移架安全管理(1)检查移架前是否整理好架前推移空间,清除架间杂物和顶梁上冒落的坚硬岩块。(2)倾斜煤层中的移架顺序是否坚持由下而上。(3)移架操作时,是否保持支架中心距相等和移架距相等;是否追机作业,滞后采煤机后滚筒4~8架;移架工是否站在架箱内,面向煤壁操作;升架是否有足够初撑力,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4)移架前支架是否前后窜动,频繁升降。(5)移架区内是否有人工作、停留或穿越。(6)移架是否一次移好,有无随意升降支架现象,架间空隙是否背严,有无漏矸或采空区矸石窜入支架底部。(7)移架完成后,操作手柄是否打到零位,并关闭截止阀。6、推移刮板输送机安全管理(1)检查是否严格掌握输送机的“平直”,遵循推移刮板输送机程序。(2)推刮板输送机距移架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出现陡弯,推移刮板输送机时是否在输送机工作时进行。(3)每次推刮板输送机是否推移一个步距;上下机头是否不落后,也不超前。(4)推移上下机头时,是否将机头和过渡槽处的杂物清理干净,机头是否飘起。二、机采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与综采工作面相比,机采工作面装备水平较低,支护强度较小,容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工作面支护、上下安全出口、回柱放顶等是机采工作面安全管理的重点。1、机采工作面支护安全管理(1)检查柱距、排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呈一条直线,支架架设偏差不应超过100mm。(2)顶梁铰接率是否大于90%,是否出现连接不铰接,机道与放顶线是否配足水平楔。(3)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4)是否存在失效柱、梁和空载支柱,不同型号支柱是否混用。(5)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其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规定。(6)支柱是否全部编号管理,并做到牌号清晰。2、上下平巷(工作面回风平巷和运输平巷)安全管理(1)检查巷道断面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高度不小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2)巷道支护是否完整,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架间撑木齐全。(3)巷道是否有专人负责维修。(4)机电设备是否上架进壁龛,电缆悬挂是否整齐。(5)巷道有无积水、杂物、浮煤;材料码放是否整齐。3、安全出口的安全管理(1)检查平巷至煤壁线20m范围内支架是否整齐,并有符合规定的超前支护。(2)有无符合规定的端头支护,端头梁距工作面第一架支架的距离不应超过0.7m。(3)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1.6m,人行道宽度不低于0.7m。(4)采空区侧或煤壁侧是否有宽度大于0.6m,高度不低于工作面采高90%的人行通道。(5)安全出口处煤壁是否至少超前一刀,斜长不小于2.0m。4、采煤作业安全管理(1)检查采煤机状态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2)采煤机运转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运行是否平稳,底板是否割平。(3)采煤机工作时液压油泵的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4)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离合器、隔离开关是否打在断开位置,并完全关闭水管。(5)采煤机是否被用作牵引或推顶设备。5、煤壁与机道支护安全管理(1)检查煤壁是否平直,并与底板垂直。(2)是否出现超过规定的伞檐。(3)一次采高时是否见顶。(4)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齐全的贴帮点柱。(5)悬臂梁是否到位,端面距小于300mm;梁端是否接顶,挂梁及时。(6)悬臂梁支柱支设是否及时,在15m内支柱与放顶是否平行作业,改临时柱时是否做到先支后回。一、井筒掘进的现场安全管理1、表土施工安全管理(1)表土施工必须根据当地的地形、气象、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排水工作。(2)立井表土施工应设置临时锁口,以固定井位,封闭井口、安装井盖和吊挂掘进用支架。临时锁口必须确保井口稳定、封闭严密、井下作业安全。(3)斜井和平硐表土施工。斜井破土先挖槽。平硐和依山开挖的斜井破土时,明槽深度应使门脸上部岩层(或硬土)的厚度不小于2m。斜井或平硐从揭盖部分进入硐身5~10m后,应进行永久支护。(4)立井施工永久支护前应指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井帮的变化情况。2、井筒掘进安全管理(1)井口是否有安保人员和掘进的安全措施。(2)井筒掘进时,应编制井筒钻眼爆破图表以指导施工。采用中深孔爆破时,孔深超过3.5m,必须采用防水雷管,脚线不得有接头。(3)挂圈背板临时支护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锚喷临时支护时,采用短段掘进及永久支护。(4)井筒施工中,与井筒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要同时砌筑永久支护3~5m。(5)确定架圈的圈距,视岩层软硬程度而定,空帮距离不大于2m。采用锚喷支护时,其空帮距离不宜大于4m,并有防片帮措施。(6)井筒过断层时,距破碎带前10m,必须加强瓦斯和涌水的探测等预防准备工作。(7)井筒揭开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是否采取震动放炮措施。放炮时,人员是否撤至井外安全地带,井口附近不得有明火及电源。放炮后,要检查井口附近的瓦斯情况,以便确定是否恢复送电。(8)井壁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9)在每平方米的面积内,井壁局部的凸凹程度是否符合规定。(10)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井壁的表面是否出现露筋、裂缝、蜂窝等现象。(11)施工期间,在永久井壁内留设的卡子、梁、导水管等一切设施其外露长度不得大于50mm。不需要的硐口、梁窝,均用不低于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砌好。(12)井筒在施工时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转水站泵房、变电所、水仓等),凡是移交生产后不继续使用的,在井筒竣工或矿井投产前,均要充填严密,并加封砌;若岩层稳定坚硬可不填充,仅加封闭。二、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1、巷道的掘进毛断面不得小于设计规定。2、要根据巷道规格、岩石性质编制爆破说明书。3、在掘进工作面打眼前,应找净顶板和两帮的浮石。4、掘进工作面距煤层5m时应打探眼,探清煤层和瓦斯涌出情况,数量大于2个。如果发现瓦斯大量涌出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矿调度室。5、对掘岩石巷道相距15m时,要停止一头掘进(用放炮方法);距贯通地点5m时,开始打探眼,探眼深度要超前炮眼深度0.6~0.8m。6、掘进工作面与旧巷道贯通时,剩余最后10m未掘巷时,放炮前由班(组)长指派警戒员到所有通向贯通地点的巷道口进行警戒,双方要规定好联系信号,不得到通知不准擅自离开警戒区;距贯通点5m时,开始打探眼。7、严格执行防尘措施。8、禁止工作面装药与打眼平行工作,装药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无关人员不准装药。炮眼装药后,剩余的空隙要全部用水炮泥和黄泥封满。9、放炮母线必须悬挂,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10、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和瓦检员不在,放炮员不准放炮的制度。11、掘进工作面禁止放糊炮。12、超过400mm长的大矸石必须经过破碎后方准装车。经过斜井的矸石车装车高度不准超过车沿。13、临时支护距工作面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m,锚喷巷道不大于3~4m,软岩层应紧跟工作面。14、倾斜巷道的棚子必须保持足够的迎山角,棚子间用铁丝和撑木连好,每节棚要打好劲木和扣木,以防棚子推倒。15、斜巷掘进工作面上方要设牢固的安全挡板。16、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架设牢固的脚手架,脚手架上面不准存放过多的材料。17、在交岔点施工时,木支架巷道中的支巷开口处架设台棚后才能进行支巷掘进。18、锚喷支护时:锚杆眼的方向要与岩层面或主要裂隙面垂直;当岩层与裂隙面不明显时,可与周边轮廓垂直。锚杆眼的孔径、深度、间距及布置形式要符合设计要求。一、预防井下电气火灾的现场安全管理预防井下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各项:1、电缆发生短路故障,高低压开关由于断流容量不足而不能断弧,引燃电缆。2、为了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或火源后继续燃烧,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胶套电缆。3、电缆不准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检查电缆悬挂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4、必须有断电保护,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整定,保证灵敏可靠。若开关因短路跳闸,不查明原因不许反复强行送电。5、检查高压电缆接线盒是否符合规定,接线盒处是否有可燃物。6、矿用变压器接线端接触不良,或变压器检修时掉入异物会造成高压短路。变压器不定期化验,会造成绝缘油失效,使变压器升温,产生过热造成套管炸裂,绝缘油喷出着火。7、井下不准用灯泡取暖,照明灯应悬挂,不准将照明灯放置在易燃物上。8、架线电机车运行时产生电弧,当架空线距木棚太近或接触木棚时,高温电弧可能引燃木棚着火。9、检查变配电硐室是否备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防火门。二、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1、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2、检修和搬迁井下电
本文标题:第三章班组现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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