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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为便于参与客运专线铁路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和使用《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现将本验标的编制概况、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特点、质量控制关键及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简要介绍如下:一、编制概况1编制依据①铁道部高速铁路办公室“关于《高速铁路工程技术标准编制》计划安排的通知”(高速办〔2000〕8号);②2003年1月10日部建设司、高速办在北京召开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讨论会精神;③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认真做好新建客运专线铁路施工和验收暂行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经规标准〔2004〕8号);④《关于印发2005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84号);⑤《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4]157号);⑥《新建250及以下客运专线设计规范》报批稿。2编制原则1、坚持“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原则;2、针对客运专线铁路设计实际情况、秦沈客运专线桥涵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在结合客运专线国际咨询成果,总结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管理、建设、设计、施工和科研单位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力求充分体现客运专线铁路的技术特点和质量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格为目的;3、提出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要求、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建设各方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职责,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和施工质量检测的程序及方法,使验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3编制过程2000年8月9日,铁道部高速办下发了高速办〔2000〕8号“关于《高速铁路工程技术标准研究编制》计划安排的通知”,标准定名为《高速铁路桥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编写组于2001年4月完成编写大纲并通过专家讨论,2001年9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2002年1月7至11日通过了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高速办组织的专家审查;于2002年3月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写工作,2002年4月23至26日通过了部建设管理司和高速办组织的专家审查,2002年8月将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过的验收标准印刷100本提交高速办在京沪高速铁路昆山试验段试行。2003年1月10日,铁道部高速办根据2002年8月部建设管理司组织召开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讨论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新的质量验收标准编写思路和组成内容,并更名为《京沪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编写组于2003年4月完成了新修改验标送审稿,2003年5月寄交专家函审,发出函审件14份,收回11份;根据函审意见修改后,2003年11月13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了送审稿的复审会,会后编写组依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京沪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2004年8月,根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要求,按照部分修改的《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册)》修改了报批稿。2004年9月15日,根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认真做好新建客运专线铁路施工和验收暂行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经规标准〔2004〕8号),补充了时速250公里客运专线桥涵施工和验收内容,并将标准再次更名为《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2004年12月25-26日由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主持召开《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复审会,会后依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2005年7月,根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要求,依据在编的《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修改了《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并最终形成了《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报部审批。2005年9月17日,铁道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五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5]160号)对《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进行了发布,并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二、本标准特点本标准具有以下特点:1.突出了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实体工程质量及主要功能核查要求;2.强调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能,主体结构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3.明确了建设各方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具体质量职责,可操作性强;4.规定了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保证质量,保障安全;5.规定了质量检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数据做到全面、真实、可靠;6.统一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管理与保存的要求;7.提出了对参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各方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的要求。三、本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共分17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处理,明挖基础,桩基础,沉井基础,墩台,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预应力混凝土T梁,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结合梁,钢筋混凝土刚构连续梁,支座,桥面附属设施,涵洞,桥涵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等。1、标准对分部工程的划分情况:由于桥涵工程的地基处理方式、墩台基础施工型式和桥梁、涵洞结构型式种类颇多,故本标准中的分部工程很多,主要有以下分类:在地基及基础中,有明挖基础、沉入桩制作、沉入桩下沉、钻孔桩和挖空桩、桩基承台、就地制作沉井和浮式沉井等7个分部工程;在墩台中,有墩台、台后填土、锥体及其他等2个分部工程;在梁部中,有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膺架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造桥机制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架桥机架设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制造、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架设、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悬臂拼装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顶推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造桥机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合梁和钢筋混凝土刚构连续梁等14个分部工程;在桥面附属设施中有桥面附属设施1个分部工程;在涵洞工程中,有明挖基础、装配式涵洞涵身、就地制造涵洞涵身、渡槽和倒虹吸管以及附属工程等5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包含有多少不等的几个分项,在此不一一赘述。2、检验批的划分情况;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可根据质量控制和施工段划分。验标工程项目划分表明确了每一个检验批的具体工程数量。3、验标将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影响的项目,是确定检验批主要性能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包括:1)重要材料、构件及配件、成品及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检验数据、工程性能的检测等;3)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其偏差必须控制在限值之内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指主控项目以外的项目,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超差。桥涵验标规定80%及以上为合格(有的专业规定为90%及以上),最大超差不得超过1.5倍的允许偏差。除此之外还规定要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施工操作依据包括施工操作工艺、企业标准、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质量记录包括工种、工序间,工班间的检查记录等,施工过程见证记录等。四、本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防水层、保护层以下的地基处理、基础、墩台和梁部等部分内容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有碴轨道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无碴轨道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本标准内容基本涵盖了客运专线建设常规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个环节,对于特殊的桥梁结构,如大跨斜拉桥、悬索桥、拱桥等的施工质量验收,本暂行标准中未涉及,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针对具体情况共同相应的验收标准。本标准应与《铁路耐久性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配合使用。桥面系中各种管线、电缆槽、声屏障基础、电化接触网立柱基础布置设计和施工十分繁琐,本标准仅就涉及桥涵安全和稳定的问题做了一些基本规定,附属设施的施工和验收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当涉及结构安全、系统功能部分的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要求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办理。五、验标对施工质量验收程序的规定:1.严格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现场验收程序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试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2、严格每道工序质量的控制要求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这里指的施工技术标准是指企业标准、施工工艺、工法、操作规程等,是保证标准贯彻落实的基础,这些标准的规定必须高于验标的规定。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标准。3.严格工序间的交接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强调了工序交接检查,本专业的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使各工序之间和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4.严格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具体的项目在各个检验批中均有具体的规定。5.严格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①检验批验收程序检验批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验评定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②分项工程验收程序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与检验批相比只是数量大小不同而已。验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检验批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③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分部工程验收在所含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基本条件是所含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④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基本条件是所含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完整齐全,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齐全,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规定。6.严格验收时限要求验评的最小单元为检验批,而且都规定了检验批的具体工程数量,验评单元比较小,同时规定对已完工的检验批应及时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7.明确对不合格工程处理程序对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应按以下方法处理:①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②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严禁验收。六、验标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一)、总则总则中明确了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为加强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一流客运专线铁路的目标。本标准不涉及工程决策阶段的质量、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和运营维修阶段的质量等。本标准是政府部门、专门质量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主要依据。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节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多,所以采用的标准规范就会很多。既有技术标准又有管理标准、既有国家标准又有行业标准、甚至还有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本标准难以一一详列。一般情况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各种标准规范的采用与否,但是对于施工过程涉及到的、现行国家和铁道行业标准中有强制性执行要求的标准或标准条文则必须贯彻执行。(二)、术语共列了与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有关的术语26条,是参照《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和工程实践,根据客运专线桥涵工程设过验收的需要而选定的。其中设计使用年限和综合质量评定是第一
本文标题:《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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