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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样本2025年修订甲方:[股东A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住所地:[地址],联系电话:[电话]乙方:[股东B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住所地:[地址],联系电话:[电话]丙方:[股东C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住所地:[地址],联系电话:[电话](以下依次为其他股东信息,若无其他股东则此句删除)鉴于甲、乙、丙(及全体其他股东,下称“全体股东”)基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各方在公司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住所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描述]本协议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第二条出资事项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金额]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百分比]%;乙方认缴出资[金额]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百分比]%;丙方认缴出资[金额]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百分比]%;(依次列出其他股东出资额及比例,若无其他股东则此句删除)全体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任何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3.1股权转让(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5)转让股权导致股东股权比例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6)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修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3.2股东会(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3董事会(如有)(1)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数]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年限]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或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5)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4监事会(或监事)(如有)(1)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人数]人,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4)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5)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条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4.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4.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4.4公司亏损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第五条股东退出机制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退出公司:(1)股东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股东决定转让其股权且其他股东同意;(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5.2股东退出时,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其股权进行评估,并支付相应的对价。5.3股东退出后,其股东资格终止,公司应当注销其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5.4股东退出时,公司章程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六条保密条款6.1甲、乙、丙(及全体其他股东)应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6.2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本协议各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商业秘密,防止其泄露、使用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6.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商业秘密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事项,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转让或授权使用商业秘密。第七条通知与送达7.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可以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7.2任何通过专人递送方式作出的通知,于送达人将通知交付给收件人时视为送达;任何通过挂号信方式作出的通知,于挂号信寄出后七日视为送达;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作出的通知,于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或传真发送成功时视为送达。7.3本协议各方应确保其在本协议首页所列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负责及时更新。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应提前[天数]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第八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地点为[地点]。(或者选择诉讼: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协议期限与终止9.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限]年。9.2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公司解散;(2)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终止。第十条其他条款10.1本协议构成各方之间关于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约定、谅解和承诺。10.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全体股东书面同意。10.3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0.4本协议一式[份数]份,甲、乙、丙(及全体其他股东)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甲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依次为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若无其他股东则此段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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