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 并网调度运行管理合同
并网调度运行管理合同甲方(电网运营企业):[填写甲方全称]法定代表人:[填写]地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乙方(发电企业/大用户/分布式电源业主):[填写乙方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地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码:[填写]鉴于甲方是[省/市]电网的运营者,负责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调度管理;乙方拥有并网设施/负荷,并希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电网调度规程及双方并网协议(合同编号:[填写,如有])的要求,接入甲方运营的电网进行运行,接受甲方的调度运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1并网点:指乙方并网设施/负荷接入甲电网的具体物理连接点。1.2调度范围:指根据国家电网调度规则及相关规程,甲方对乙方并网设施/负荷进行调度管理的全部内容。1.3调度权限:指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和调度规则,对乙方并网设施/负荷下达调度指令并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力。1.4运行方式:指并网设施/负荷在电网中的具体运行状态和参数设置,由甲方根据电网运行需要统一安排。1.5备用容量:指乙方根据调度要求,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而随时可投入的发电容量或可中断的用电容量。1.6考核指标:指甲方为评价乙方调度运行表现而设定的量化标准,如设备可用率、调度指令执行合格率等。1.7违约责任:指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战争等。第二条并网设施/负荷概况2.1乙方并网设施/负荷的名称:[填写]2.2并网设施/负荷类型:[发电/用电,具体类型如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大型工业负荷等]2.3主要技术参数:*容量/功率:[填写]*电压等级:[填写]*接入系统方式:[填写]*并网点位置:[填写]*通信方式:[填写]2.4并网设施/负荷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并网手续,并获得[相关部门/甲方]的批准或备案。第三条调度原则与责任3.1甲乙双方同意,调度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统一调度、经济运行、保障可靠的原则。3.2甲方的责任:3.2.1甲方依据国家电网调度规则、相关规程及电网运行需要,对乙方并网设施/负荷下达调度指令。3.2.2甲方负责提供清晰、准确、及时的调度信息、技术指导和电网运行状况通报。3.2.3甲方负责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因电网原因导致乙方并网设施/负荷直接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责任范围以国家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为准。3.2.4甲方负责保障调度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调度指令和信息的可靠传输。3.2.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行数据进行监督、统计和核查。3.3乙方的责任:3.3.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调度指令,确保其并网设施/负荷按照指令运行,不得擅自改变运行方式或拒绝执行调度指令。3.3.2乙方负责其并网设施/负荷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并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3.3.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值班制度,配备合格的运行人员和必要的检测仪器。3.3.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运行数据、设备状态信息、检修计划等。3.3.5乙方应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和甲方调度要求,按要求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3.3.6乙方应建立设备故障和运行异常情况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须立即向甲方调度部门报告,并按指令进行处理。第四条调度运行与操作4.1调度指令:甲方向乙方下达的调度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开机/停机指令、有功/无功功率调整指令、电压调整指令及其他操作指令。4.2指令下达与确认:调度指令通过[电话、调度自动化系统、传真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方式下达。乙方在接到指令后,应向甲方调度人员复诵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4.3操作规程:乙方的一切运行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执行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等。4.4信息通报:乙方发生设备检修、故障处理、计划变更等情况,可能影响电网运行或调度指令执行的,应提前[具体时限]向甲方调度部门通报情况,并按要求执行。4.5辅助服务:如合同另行约定乙方需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乙方应按照约定内容和要求履行义务,甲方应按规定给予补偿。第五条并网设施/负荷的运行维护5.1乙方对其并网设施/负荷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保护装置、测控装置等)负有完整的运行维护和检修责任。5.2乙方应制定并执行年度/季度/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并提前[具体时限]将计划报送甲方备案。涉及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检修或试验,需事先与甲方协商并获得同意。5.3乙方应确保其设备符合电网接入和运行的技术要求,并承担因设备原因造成的电网事故所导致的损失(除非属于甲方责任范围)。5.4任何对并网设施/负荷的更新改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确保改造后的设施/负荷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调度管理。第六条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6.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配置必要的自动化采集和通信设备,实时、准确地向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或其他指定平台传输以下数据和信息:*[列举具体数据项,如:发电机有功/无功功率、电压、频率、功率因数、设备状态(运行/停运/故障)等]*[如有,列举其他需要传输的信息]6.2数据传输应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传输中断或数据错误应及时排查并恢复。6.3甲方有权查阅、复制乙方的运行数据和相关信息,用于电网运行监控、分析和管理。第七条考核与奖惩7.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电网运行需要,对乙方的调度运行表现设定考核指标,如设备可用率、调度指令执行合格率、辅助服务完成率等。7.2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乙方运行状况的依据,并可能与电费结算、奖励或惩罚挂钩。7.3对于因乙方原因违反调度规则、造成电网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警告、罚款、要求赔偿损失、暂停并网运行直至解除本合同等处罚。7.4对于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参与辅助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乙方,甲方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八条违约责任8.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3.3.1款规定,擅自改变运行方式或拒绝执行甲方的调度指令,导致电网发生异常或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可能被处以罚款直至解除合同。8.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3.3.4款规定,未按约定及时、准确报送运行数据或信息,影响电网运行监控或调度决策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罚款。8.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1款、5.2款规定,因设备维护不到位或检修计划未按要求报备/执行,导致设备故障影响电网运行或造成电网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修复费用、对电网造成的损失以及罚款。8.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6.1款规定,未按约定传输数据或信息,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5若甲方因调度失误(非乙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8.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泄露对方商业秘密或技术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选择仲裁或诉讼,如: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期限与变更10.1本合同有效期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为期[年/月]。10.2合同期满前[具体期限],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另行协商签订续签合同。10.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电网调度规则发生重大变化,或双方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证明。11.2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甲乙双方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和本合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1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等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12.3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13.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文件等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或双方另行书面指定的地址。13.2通知在以下时间视为送达:*专人递送的,交付时;*挂号信的,寄出后[具体天数];*传真的,成功发送并收到确认回执时;*电子邮件的,发送成功时。13.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具体时限]书面通知对方。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14.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1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具体时限]仍未纠正;*乙方连续[具体次数/时间]未能按调度指令运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电网重大事故;*乙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14.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结清所有费用,返还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各自占有的对方财产,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履行部分。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其他15.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事项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承诺。15.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5.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电网调度规程执行。15.4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方执[份数]份,乙方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本文标题:并网调度运行管理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99693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