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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合同协议鉴于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希望委托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特定区域内为其提供国际贸易代理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代理事务范围与权限1.1乙方同意作为甲方在【区域名称,例如:东南亚地区(具体国家列明)】的独家代理,负责推广和销售甲方生产的【具体商品名称或品类,例如:XX型号电子产品】,代理期限自2025年X月X日起至2025年X月X日止。1.2乙方的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授权,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市场调研,开发潜在客户,进行产品宣传、演示和商务谈判;协助甲方起草、审核代理区域内的销售合同;接受客户订单后,协助甲方进行货物订舱、报关、报检等物流协调工作;向甲方提供客户反馈和市场信息;根据甲方指示,协助进行收款协调。1.3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代理为【选择“独家”或“非独家”】代理。在独家代理情况下,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和代理区域内,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代理人向本协议约定的代理商品和区域销售;乙方亦不得自行或转委托他人在本协议约定的代理区域内销售甲方代理的商品。1.4乙方应以甲方名义开展代理活动,所有与客户的往来文书应体现甲方身份,并确保客户的权益与甲方利益一致。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代理职责,并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情况。2.2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市场报告、客户信息及工作进展报告。2.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代理商品的详细资料、产品规格、质量标准、认证文件、市场定价策略以及必要的公司背景信息。2.4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2.5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代理商品符合代理目标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并对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独立承担。2.6在独家代理情况下,甲方承诺不在本协议约定的代理区域内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代理商品,也不得委托本区域内的其他代理商销售。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代理佣金。3.2乙方应本着勤勉、专业的态度,投入必要的资源,积极开展代理活动,维护甲方市场声誉和利益。3.3乙方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事,不得超越权限代表甲方进行承诺或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如需以甲方名义进行可能产生超出乙方权限范围的事项,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授权。3.4乙方有义务定期(例如:每月/每季度)向甲方汇报代理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活动、客户跟进、订单处理进度及客户反馈等信息。3.5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价格政策、营销策略等)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3.6乙方应妥善处理代理区域内的客户咨询和投诉,并及时向甲方通报重要事项。第四条报酬与支付4.1乙方的代理佣金计算方式为:以甲方通过乙方成功销售给代理区域内客户的商品销售额(扣除货款折扣、运费、保险费、关税以及甲方与客户约定的返利等后的净销售额)的【百分比,例如:5%】作为佣金。4.2支付触发条件: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期限,例如:30】日内。4.3支付时间:自满足支付触发条件之日起【期限,例如:15】日内。4.4支付货币:人民币(RMB)。4.5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支付时间届满前,将应支付佣金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甲方全称】开户银行:【甲方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甲方银行账号】4.6本协议项下的佣金计算和支付均不包含税费,相关税费由【选择“乙方”或“甲方”】承担。第五条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对于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资料、价格政策等)均负有保密义务。5.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等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除外。5.3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期限,例如:两年】内持续有效。第六条违约责任6.1若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行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佣金金额的【比例,例如: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期限,例如: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代理服务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应付佣金及赔偿损失。6.3若乙方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代理职责,导致甲方市场机会丧失或声誉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直接损失,并可根据情况解除本协议。6.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金额,例如:50,000】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第七条合同期限与终止7.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X月X日起至2025年X月X日止。7.2协议期满前【期限,例如:三个月】,若双方无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展【期限,例如:一年】。7.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书面解除本协议。7.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a)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期限,例如:15】日内仍未纠正的;(b)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c)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影响本协议履行超过【期限,例如:60】日的。7.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在【期限,例如:30】日内完成未了结业务的处理,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资料,甲方应支付协议终止前应得的佣金。双方应根据保密条款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八条不可抗力8.1若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义务的,该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证明。8.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双方应暂停履行受影响义务,待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恢复履行。不可抗力持续超过【期限,例如:60】日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第九条争议解决9.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9.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需明确分会地点,例如:上海分会)”或“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代理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选择诉讼,则删除此句,改为: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选择“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代理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法律适用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一条合同完整性与修改11.1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约定。11.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后生效。第十二条通知12.1双方之间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本协议首页载明的地址或邮箱。12.2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期限,例如:7】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其他13.1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13.2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13.3适用性: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受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本协议任何条款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以下无正文)
本文标题:2025年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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