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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股东合作协议范本,分红机制鉴于甲、乙、丙各方愿意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住所:[公司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甲、乙、丙各方以货币出资,具体出资额及比例如下: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甲方认缴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甲方持股比例]%;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乙方认缴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持股比例]%;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丙方认缴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丙方持股比例]%。各方的出资应于[出资期限]前缴足。各方应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否则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条合作宗旨与目标甲、乙、丙各方自愿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旨在[公司设立目的及业务发展目标]。第三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如有)、监事会会议决议(如有)和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六)《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条股权结构与比例本协议各方确认,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如第一条所述。任何一方转让其股权,应遵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通知其他股东。第五条议事与决策机制(一)股东会公司不设股东会期间,股东之间就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可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采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公司设立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董事会(如适用)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董事会人数]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数]人(如有),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三)监事会(或监事)(如适用)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人数]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六条经营管理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股东指定[负责人姓名]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负责人姓名/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第七条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重点:分红机制)(一)财务管理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制作。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聘用、解聘承办会计业务的机构,由股东会决定。(二)利润分配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首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3.经股东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甲、乙、丙各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若股东会决定不分配利润,则应将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5.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出,由股东会审议通过。6.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具体时间,如四个月]内完成利润计算,并在[具体时间,如六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应在[具体时间,如两个月]内完成分红支付。7.分红支付前,公司可根据股东会决议,预留不超过[比例,如10%]的利润作为发展基金,用于公司的后续发展,预留部分不再参与当期分红。第八条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修改须依照本协议第五条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第九条保密条款甲、乙、丙各方对于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第十条竞业禁止与关联交易(一)竞业禁止:甲、乙、丙各方不得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方面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性业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限,如二年]内,在[地域范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具体业务范围]构成竞争的业务。此限制适用于本协议各方若成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二)关联交易:股东与公司进行交易(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必须经过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批准。公司应将关联交易事项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了解交易的详情并提出质询。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但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利益无重大影响的除外。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一)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甲、乙、丙各方书面同意。(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可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2.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第十四条通知条款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协议首页所列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发出后[天数,如三]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出时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天数,如十]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第十五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份数,如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份数,如一份],[如有其他存档机构,如公司存档]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各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若与后续生效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相冲突,以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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