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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渭北政发【2011】号渭城区北杜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猪肉和辣椒制品专项整顿的通知各村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猪肉和辣椒制品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陕食安委发【2011】3号)及《咸阳市渭城区关于开展猪肉和辣椒制品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咸渭食安委发【2011】2号)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今年4月—8月在全省集中开展猪肉、辣椒制品专项整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整顿目标通过集中整顿,在规定期限内彻底清查、销毁(无害化处理)问题猪肉、问题辣椒及其制品,严厉查处典型案件,重拳打击违法行为,严惩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消除违禁物质超标肉、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问题肉制品,以及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辣椒及其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净化我省猪肉食品、辣椒制品市场环境。二、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4月15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完成整顿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一切宣传载体宣传整顿安排、措施和要求,表明政府彻底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决心,充分营造舆论氛围。各村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限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主动上缴问题产品。要公布举报奖励措施,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要将本通知的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宣传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大力宣传整顿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严重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氛围。(二)问题排查。4月26日-5月10日。各村、各部门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主动上缴问题产品。5月11日-6月20日。各村、各部门依据职责集中对生猪养殖、收购、贩运、辣椒种植、生猪定点屠宰、猪肉制品和辣椒制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类监管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是否购买、存放、使用违禁物质,是否生产经营问题猪肉及其制品、问题辣椒及其制品。排查工作要确保不漏掉一个监管对象。5月11日-6月11日。镇食安办将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猪肉、辣椒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抽检,重点抽检违禁物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猪肉注水等。(三)巩固成效。6月21日-7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机制,建立并落实规范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切实解决猪肉和辣椒相关行业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有效杜绝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反复发生。(四)总结评估。8月1日-8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四、几点要求(一)重拳打击违法行为。明确政策界限,凡在5月1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产品的,可免于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养殖生猪,或者收购、贩运、屠宰、销售明知为此类生猪及其制品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吊销许可证照。凡违法生产经营病害猪肉及其制品的企业,一律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病害猪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下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凡违法生产经营注水肉及其制品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60天以上。对向生猪注水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者使用注猪肉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并处违法货值金额五倍罚款,屠宰企业屠宰注水猪肉的,一律并处违法货值金额三倍罚款,对违法企业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处二万元罚款,向生猪注水违法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十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罚款,屠宰注水生猪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并处五万元罚款。凡在辣椒及其制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使用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辣椒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吊销许可证照,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下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二)发动群众监督举报。本次整顿,对问题产品违法线索举报人实行重奖。从5月11日起,凡经查实举报问题猪肉、问题辣椒及其制品和违禁物质的违法线索,违法货值在一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二千元。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一万元。(三)严格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辖区反复出现问题的责任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整顿工作结束后,因问题猪肉或问题辣椒制品引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村、部门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依法依纪追究村、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城赵镇清缴问题乳粉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对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缴问题乳粉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保健康,促民生”的宗旨,落实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工作职责。坚持集中清缴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阶段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形成部门分工,联合互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净化我镇乳品市场,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二、检查重点本次清缴工作主要是辖区内的大型奶牛养殖场、各村散养奶牛户、奶站、各村供销社、副食品商店以及仓库、民房等进行重点清查。三、工作安排和要求:1、成立城赵镇清缴问题乳粉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与各村委会签订《城赵镇清缴问题奶粉工作责任状》,任务分解,责任细化。2、各村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责任到人,严密部署,对本辖区内的奶牛养殖场、奶牛零散养殖户、奶站、生鲜乳运输户、经营单位、饲料加工户等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掉任何可疑线索,对可能藏匿问题乳粉的仓库、民房等进行重点清查。各村对清缴过程要记录在案,留档备查。3、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全面做好对清缴问题乳粉的宣传、发动、组织、检查等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承担起属地管理的职责。4、对清缴出来的问题乳粉,由监管部门依监管责任,就地封存,统一按质检总局问题乳粉监督销毁规定,由市级质监、工商部门派人监督销毁,并登记造册。不得有生产经营企业在监督人员未到场时自行销毁。五、工作要求(一)迅速部署,立即行动。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彻底清查问题乳粉作为当前安全整顿工作最紧迫的一项任务。要按照统一行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方责任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和藏匿问题乳粉的违法犯罪行为。(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结合我镇实际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此次行动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三)强化力度,协调配合。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板报、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有涉嫌问题乳粉的线索,要立即向镇清缴问题乳粉领导组上报。城赵镇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德江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案件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密电〔2011〕101号)和省、地有关精神,为认真做好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排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原则及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整治任务和措施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江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发〔2011〕121号)要求,依法查处国家公布明令禁止使用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食品,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1.主要任务广泛动员部署,让人民群众知晓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对人体的危害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向社会和消费者公开承诺。2.具体措施(1)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和任务,全面部署打击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2)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相关监管部门,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深入、更加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明令禁止使用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食品,打击在食品行列中使用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打好这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国家食品安全信誉的特殊战役。(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暂停进口台湾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餐饮服务环节采购和使用内陆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4家企业8种产品(①广州市美益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番石榴香精;②广东省江门市高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粉、液态酥油、蛋牛奶香油;③江门市展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酵素改良剂;④杭州溢香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香精、绿茶香精、杏仁香精),在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储藏、制作、加工等环节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县食安委办公室。(4)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于7月8日以前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承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5)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二)清理整顿和督促整改阶段1.主要任务(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和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纠正。(2)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2.具体措施(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严厉查处明令禁止使用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食品和打击在食品行列中使用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和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2)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把禁止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发现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以及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罚。(3)强化诚信自律机制建设。县食安委要针对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打击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和
本文标题: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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