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四章证券流通市场第一节证券流通市场的概念与功能一、证券流通市场的概念证券流通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或证券交易市场。是投资者之间进行买卖证券的场所.二、证券流通市场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关系证券发行市场的扩张代表了社会资本存量的增加,而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两只代表现有证券所有权的转移,不代表社会资本存量的变动。两者的关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发行市场的规模和品种决定了流通市场的规模与交易品种,有时还会影响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另一方面,通过流通市场可以使证券投资具有流动性,可以使风险分散化、长期投资短期化,保证投资者能够随时出售所持有的证券,从而使有价证券成为投资者愿意选择的金融资产,使证券发行市场对投资者更有吸引力。三、证券流通市场的功能1、增强证券投资的流动性和安全性。2、促进社会闲散资金的筹集与利用。3、是提供经济分析和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金融危机入侵多国实体经济大洋网-广州日报据新华社电近来,在银行倒闭、股票下跌和英镑贬值的同时,英国人愈益发现,金融危机的触角已经伸向了实体经济:房地产市场低迷,汽车销量下滑,零售业销售疲软,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下降等。人们普遍认为,发源于美国的国际金融危机已开始“入侵”英国的实体经济。第二节证券交易所市场一、证券交易所的含义证券交易所又称为场内交易市场,是指有组织、有固定地点的集中买卖证券的固定交易场所。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参与证券交易,也不决定证券价格,仅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设备和服务,以便证券交易顺利进行,同时也兼有管理证券交易的功能。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本质特征:证券交易所是有组织的市场。它必须是政府许可成立的,具有严密管理、组织健全,设备完善的独立的组织机构。证券交易所是有形的、集中的市场。证券交易所只对上市证券进行交易。只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才能进场交易。证券交易所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但交易费用较高。二、证券交易所的功能与作用证券交易所作为高度有组织的证券流通市场,以其特有的营运机制,对证券投资者和整个社会经济具有多种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保证了市场的连续性。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统一性有利于昀好地发挥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作用,使价格充分反映供求关系。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成交量大、买卖频繁、进出报价差距小、价格波动小、交易完成迅速,创造了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高效率和连续性的市场。为证券投资者买卖有价证券提供了公平合理的价格。充分竞争的条件下,由买卖双方集中公开竞价而形成的,能比较真实地体现市场供求关系,是在市场调节下所产生地均衡价格。促进资金的有效配置,优化产业结构。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价格是经济状况的晴雨表,交易者对证券价格极其敏感。通过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涨落,可以把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整个国民经济环境的状况,进而通过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实现资金的合理分配,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行业结构乃至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助于减少证券投资的风险。由于证券交易所由大量的证券挂牌交易,这使得投资者能比较容易地实现证券投资的分散化,从而减少风险。同时,作为一种有组织的市场,交易所一般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它不但可以保证证券交易有条不紊地进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提供有效的经济信息。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公布公司的财务、经营方面的情况。因此,可以使投资者对这些证券的背景有正确的了解,以便做出正确决策。三、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一)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以及其它企业共同出资,按照股份公司的原则设立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必须遵守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在政府主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下运行,其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并由董事会选聘与任命总经理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本身也要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其股票可在除自身以外的其它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世界上实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国家或地区主要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阿根廷、智利等。瑞士的日内瓦证券交易所、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台湾的证券交易所也实行公司制。公司制的优点在于:证券交易所经营者与证券交易参加者相分离,可以保证其在证券市场的运作中不偏不倚采取中立和公正的态度,其以获利为目的,故必须为交易参加者提供良好的市场设施和优质的交易服务,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交易效率;保证证券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制的缺点在于: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存在着追求其本身利益昀大化的倾向,从而可能不合理地提高交易成本,纵容甚至助长市场投机行为,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同时公司制交易若经营不善而破产,会给整个证券市场带来巨大冲击。(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证券商依法自愿设立的,是在提供证券集中交易服务的非营利法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具有如下特征:1、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会员组成的。其会员一般是从事证券经营的证券商。非会员证券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场交易,证券商取得会员资格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作为其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可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2)资本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证券经营连续盈利2年以上);(4)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条件;(5)承认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按照规定缴纳席位费。此外,证券交易所会员依章程规定出资,依章程规定分担经费,并以出资额为限对证券交易所负责。2、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非盈利法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营利性的业务,其可以向会员收取会费,向上市公司收取上市费,但不得向证券交易各方收取佣金。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可以自行支配其各项收入,但应当首先用于保证其证券交易场所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改善。3、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以自律管理为主。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与会员之间的关系是自律关系。会员共同制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章程,同时对维持公平、有序的证券交易市场负有共同义务。同公司制相比,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上市费用和交易费用较低,有利于促进证券交易的活跃和证券市场的繁荣。在会员制下,由于证券交易者的管理者和参与者均为作为其会员的证券商,故有可能引起二者角色的利益冲突,危及交易市场的公平和效率。此外,会员制也不利于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统一监管。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员制是我国证券交易所唯一的法定组织形式。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所均采用会员制。具体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总经理、监察委员会等。其中,会员大会是昀高的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决策机构,总经理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其法定代表人。理事会下设监察委员会。根据需要,还可下设专门委员会。(三)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之比较。比较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法律属性不同股东设立社团法人、公益法人组成人员股东设立会员设立目的不同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入场交易身份经过注册批准的证券商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商费用不同费用高,收费名目多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较低承担的责任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责任。四、证券交易所的运行系统现代证券交易所的运作普遍实现了高度的网络化,建立了安全、高效的网络运行系统。证券交易所的运行系统主要包括交易系统、结算系统、信息系统和监察系统四部分。(一)交易系统:1、撮合主机。2、通讯网络。3、柜台终端。(二)结算系统。结算系统是指对证券交易进行结算、交收和过户的系统。世界各国的证券交易所都有专门机构进行证券的存管和结算,在每个交易日结束以后对证券和资金进行清算、交收和过户,是买入者得到证券,卖出者得到相应的资金。(三)信息系统。信息系统负责对每日证券交易的行情信息和市场信息进行实时发布。信息系统发布网络主要由交易通讯网、信息服务网、证券报刊和因特网四个渠道组成。其中交易通讯网是通过交易系统的通讯网络发布证券交易的实时行情和重大信息公告等,昀为迅速快捷。(四)监察系统。监察系统负责对市场进行实时监控。日常监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行情监控。对交易行情进行实时监控,观察股票价格、成交量等的变化情况,如果出现异常现象,监控人员可以立即掌握情况,做出判断。2、交易监控。对异常交易进行跟踪调查,如果是由违规引起的,则对违规者进行处罚。3、证券监控。对证券卖出情况进行调查,如出现违规卖空,则对相应券商进行处罚。4、资金监控。对政权交易和新股发行的资金进行监控。若证券商未及时补足清算头寸,监控系统可及时发现,作出判断。案例二:操纵股价行为难逃法律追究来源:中国证券报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08:16作者:2007年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操纵股价行为人周建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认定,周建明在2006年1月至11月期间,利用在短时间内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操纵“大同煤业”等15只股票价格,违法所得为1,762,239.85元,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予以行政处罚。周建明操纵的股票包括:大同煤业、四川路桥、G同科、G中海、嘉宝集团、中纺投资、上海医药、G嘉宝、中炬高新、安阳钢铁、彩虹股份、安彩高科、G贵研、*ST运盛、成都建设。律师点评:操纵市场,是指少数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普通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证券法》第77条对操纵市场作了归纳,“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从行政监管的角度,监管机构制定了《操纵市场行为认定指引》。在《刑法》中,也专门规定了操纵证券价格罪,公安部也在证券犯罪追诉标准中作了规定。从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立至今,因内幕交易受到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的案件已有32件。同时,《证券法》第77条还明确规定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若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已规定有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纠纷的案由,现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并明文开放了此类案件的受理。目前,在诉讼时效内可提起民事赔偿的操纵市场案件有:周建明案;王紫军案;唐万新、德隆系案。五、交易所的上市制度。(一)证券上市。证券上市是指公开发行的证券,经过交易所的批准在交易所里作为交易对象,取得挂牌买卖资格的过程。上市公司是指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由交易所批准后其发行的证券在该交易所里作为自由买卖对象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可以在交易所里上市交易,也可以不上市交易,因而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有些公司处于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持公司控股权的目的而不愿意成为上市公司。(二)证券上市的利弊1、证券上市对公司的积极意义1广泛地筹集长期资金,加速企业成长2有利于公司股权分散3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信誉和知名度4开辟增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5公司证券获得公正的价格6有利于健全公司财务,改善经营管理2、证券上市对公司的不利方面(1)证券上市后,上市公司成为公众和投资者关注的目标,要承担更大的经营责任和压力。(2)要接受公众的监督,向公众披露相关公司经营信息。(3)证券上市后,不利于公司原有大股东把持控制权。上市条件里一般有股权分散规定,上市后,使公司容易成为其它公司的收购对象(案例)。(4)证券上市后,要承担一定的上市费用。资料:1993年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颁
本文标题:证券流通市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607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