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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乡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本一:根据遂宁市人民的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2013〕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一、清理审批事项情况(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6.水排污许可证;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制度完善情况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乡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本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回顾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3号)和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和督查调研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本次阶段性回头看,是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一次专项督查,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要求,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二是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回顾,突出问题导向,对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的,扎实整改纠正,重点解决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和“中梗阻”、“自由落体”等问题。三是全面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在落实已有政策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好的创新性做法,提出政策建议和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工作,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化发展环境,达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以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三、工作内容(一)自治区决定取消下放农机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1.取消下放的总体情况。是否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等情况,下放事项是否存在下级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有没有经过评估由上级政府(部门)收回的事项。2.取消下放的哪些农机审批事项需要尽快修改法律法规。3.全面公布农机化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地方各级保留的农机审批事项是否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的保留审批事项清单是否完整,每个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二)承接下放农机行政审批事项情况1.承接的总体情况。承接过程中是否有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原因,并对是否需由国务院部门或自治区部门收回提出建议。2.自治区决定取消的农机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三)严控新设许可情况有无自行设立农机审批事项或自行指定地方政府实施的情况。(四)优化和规范农机行政审批流程情况1.各地优化农机审批流程的举措和成效。2.推进联网审批,实行审批信息共享的情况,有哪些“信息孤岛”需要上下联动,从上级(请注明国务院部门、自治区本级、市等层级)改起。3.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的情况。(五)相关改革的配套联动情况统筹推进工商登记、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改革的情况,推进改革存在哪些困难。(六)事中事后监管情况1.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及执行情况。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转型还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七)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对下一步深化改革及对国务院部门或自治区级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四、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同志汇报,制定方案,周密安排,抓好落实。(一)自查自改。对照“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认真整改。对推进改革和落实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在做好本级自查自改工作的同时,负责组织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工作。(二)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和督查调研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6〕4号)精神,国务院审改办和自治区将组成督查组,分赴部分市、县(市、区)和自治区本级有关单位进行实地专项督查,或结合其他有关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要做好迎接督察组实地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三)时间安排。1.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要按照“回头看”的重点内容,8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2.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自查、整改的总体情况形成报告,并填写附件1、附件2,于8月31号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并反馈自治区农机局审批办(电子版材料请发至自治区农机局审批办邮箱:xxxx@xxx.com)。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要将本系统自查、整改的总体情况形成报告,按上述要求上报。联系人:白xx,07xx—xxxxxxxx。
本文标题:乡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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