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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第一章1、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1988年我国先后在61个城市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2、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确定公开原则后,它就一直为许多国家的证券交易活动所借鉴3、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4、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经营以上三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人民币(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经营(4)-(7)其中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亿人民币,两项以上的为5亿5、1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办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由此,我国银行行间债券市场建立起来6、证券公司申请文件齐备的,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决定7、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设会员代表1名,组织、协调会员与证券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往来。会员应当设业务联络人1-4名8、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履行下列定期报告义务: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会员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报告9、会员受到暂停或限制交易、取消交易权限、取消会员资格的,应当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其营业场所予以公告10、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11、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驻华代表处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特别会员的条件是:依法设立且满1年;最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12、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交易单元13、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时间是2005年4月底第二章1、中国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在2007年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2、从2002年3月25日开始,国债交易率先采用净价交易3、净价交易应计利息额=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4、《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习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权证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01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05元人民币。《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A股、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1港元5、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况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6、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1)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2)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5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7、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8、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2)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3)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9、从2002年5月1日开始,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低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10、国债现券、企业债、国债回购以及以后出现的新的交易品种,其交易佣金标准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和原国家计划和发展委员会备案,备案15天内无异议后实施1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1‰,起点为1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的过户费。对于B股,这项费用称为结算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成交金额的0.5‰,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最高不超过500港元,基金交易不收过户费12、资料在客户帐户销户后20年内不得销毁第三章1、证券账户持有人查询证券余额可在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托管后的次日起,凭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到指定交易或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办理,或通过证券营业部的电脑自助系统自行完成查询2、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日(T+0)(2)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1),由中国结算公司的分公司进行申购资金冻结处理,下午4点前,资金需全部到位(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4)申购资金解冻(T+3)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1个交易日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4、如果需要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安排,发生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证券交易所5、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权登记,中国结算公司在材料齐备的前提下2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6、A股红利派发日程:(1)申请材料交送日(T-5日前)(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T-3日前)(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T-1日前)(4)公告刊登日(T日)(5)权益登记日(T+3日)(6)除息日(T+4)(7)发放日(T+8日)7、B股红利派发日程:(1)申请材料交送日(T-5日前)(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T-3日前)(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T-1日前)(4)公告刊登日(T日)(5)最后交易日(T+3日)(6)权益登记日(T+6日)(7)现金红利发放日(T+11日)8、A股送股日程:(1)-(4)与A股红利相同,(5)股权登记日为T+3日9、B股送股日程:(1)-(5)与B股红利相同,(6)股权登记日为T+6日10、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1)股权登记日(R日)(2)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5个工作日。上市公司在配股缴款期内至少刊登3次《配股提示性公告》(3)配股缴款结束后(R+7)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恢复交易。如配股发行成功,在R+7日除权,不成功就不除权11、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要提前30天刊登公告,在公告中说明是否要进行网络投票12、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2005年1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13、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上市公司,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须包括公司为流通股东提供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网络投票时间等内容14、网络投票:选举票数超过1亿票的,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15、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暂停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16、投资者申请将基金份额转出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的,可在T日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上海证券账户卡到转出方的交易所会员营业部提交转托管申请17、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18、证券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持有人名单19、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20、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10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21、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0.05%22、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23、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证券公司运营1年以上;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最近2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至少配备2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业务;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24、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委托1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25、对于《指导意见》施行前已退市的公司,在《意见》施行后1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代办机构的,由证券交易所指定临时代办机构。临时代办机构应从被指定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开始为退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的转让提供代办服务25、股份报价转让: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股份数量应为3万股以上26、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的条件: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全资拥有或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27、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配股登记日闭市后向各证券营业部传送投资者配股明细数据库28、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涉及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以股抵债等,公司还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29、主办券商的主办业务发布的关于所推荐股份转让公司的分析报告包括:在挂牌前发布推荐报告;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定期报告的分析报告;在董事会就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分析报告第四章1、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每个交易日15:00-15:30交易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3、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4、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5、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提高大宗交易市场效率,丰富交易服务手段,自2009年1月12日起,启用综合协议平台6、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4)债券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5)债券单笔质押式回购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7、协议平台确认成交时间规定:(1)权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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