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篇
1/1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第一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要求我们全面审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党和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方略和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用法治思维规划指导和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解决好与法治要求之间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树立法制至上理念法治中国,依法治国,不仅早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也已上升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坚强意志。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依法治国,不仅再次吹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号角,也为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反腐法治化与国家法治化的路径基本一致。国家的法治化,即国家权力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年来,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国家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2/16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进行了规范。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如数家珍、驾轻就熟,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信仰、价值追求,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学习领会法规制度精髓,掌握各类法纪条规,体现和贯彻好法治精神,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加快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法制健全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提和基础。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完善过去的一些法规,扎紧制度笼子,加快重要领域如权力公开、党务公开方面的立法进程等。现行某些规范权力的党内法规和行政规定,有的只是原则性的倡导,缺乏实际操作性;有的无责任主体,有的无配套政策,有的无程序性规定;有的只有禁止性规定和要求,缺乏明确具体的责任追究条款;有的党内法规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既损害了法规的权威性、执行力,也不利于开展内部监督。例如,在实际操作中,同样一起案件或相同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和开除党籍都是在原则规定允许的框架内执行纪律规定。所以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对干部腐败行为以纪律责任替代法律责任,甚至对一些违纪问题常采取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客观上纵容他们在制度规定面前依然我行我素,在利益诱惑面前产生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因此,在党和国家层面,应认真研究解决党纪与国法、行3/16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的一些缝隙,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力度,从制度源头堵住或减少公权力寻租的可能。在中央层面,还应围绕消极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新趋势,围绕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工作业务程序等方面制度建设,防止因为断层和脱节而产生违法问题和办案事故;结合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的角色任务,加强与其之间工作运转程序衔接的制度建设,实现法制化规范、程序化运作,防止交叉打架、重复劳动,使反腐败的法律链条平稳延伸、无缝对接。在地方层面,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特别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目前,有的地方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台了诸如网络举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公车改革等方面的法纪条规,在操作执行层面反映出了良好效果和社会反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宣传,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依法履职刚性运行没有法制为底线作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仅失去了方向基础,也没有了根本遵循。党和国家不断结合时代特点强化反腐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其根本目的是要让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这既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能力的要求,也有利于反腐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4/16法纪落地、刚性运行。一方面,要头脑清醒、擦亮眼睛,认清合情与合规之间的差距,合理与合法之间的鸿沟,不能空泛化、选择性、生搬硬套落实运用法规条款;另一方面,要谨防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志代替法纪要求的错误行为和现象。在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核心业务、关键环节,都要抓好法律实施的监督,甚至可探索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破解法规制度盲区的难题近年来,各类涉法涉诉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增多,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出现的许多问题也亟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要认真梳理研究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制为统揽,以实践为课堂,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突出的仅用党纪而无法用法律规范的灰色地带、法律法规滞后性问题,比如裸官、兼职取酬、收送红包、吃空饷等,许多违反党纪的行为在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这既是法律监督的盲点,也是法律界定的难点。比如,对官员失联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后,办案保密规定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存在冲突、实施重处分对象审诉复议有无第三方介入监督、党外人士违纪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手段受限等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论证,有针对性地利用法律途径、法律武器,提出解决对策,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此类难题;如对外信息披露不畅通的问题,可以建立全天候网络值班新闻发布制度,针对疑难信访、申诉复议等问题,可探索吸纳律师、5/16司法、第三方组织参与,举行公开听证会,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贡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第二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批示,表明了党中央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既体现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也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把全国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一直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每年都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但是,机关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我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不容懈怠,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持不歇脚、不松气,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抓细。开展警示教育是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对机关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起着重要作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也会产生重要影响。要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担负起分管单位警6/16示教育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好警示教育这个有效举措,通过典型违纪案件通报,释放纪律的震慑力量,传递机关党组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远离纪律“高压线”。谁要是触碰了“高压线”,就要付出自己的代价。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举一反三、防患未然,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做到警钟长鸣。坚定不移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违纪违法问题,从根子上说都是政治问题,这与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根基不牢密切相关,与所在单位党组织抓党的政治建设不严不实密切相关。全国人大机关的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我们工作的生命线,片刻不放松、须臾不懈怠,不断加强和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要认真贯彻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批示以及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会精神,按照机关党组《关于印发〈全国人大机关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排,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上来,体现在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的实际行动上来。要坚定政治信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使之成为坚定理想的7/16“主心骨”、牢固信念的“压舱石”。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严防“七个有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如果政治上不明白,就会糊里糊涂犯错误。如果政治上不老实,最终就会吃大亏。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机关党组成员和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严肃认真地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性锤炼。要严以修身立德,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严格自律、慎独慎微,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永葆共产党人清廉本色。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全国人大机关是党中央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要建设成为模范机关,就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机关党组对机关党的建设负领导责任,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干部都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种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田”。7月份,机关党组与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签订了《全国人大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机关各单位落地生根,今后哪里出了问题就要问责哪里的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做好年节假期遵规守纪情8/16况报告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严格落实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月报制度,抓早抓小抓苗头,敢于担当尽责、勇于较真碰硬,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提醒党员干部,只要是外出吃饭,哪怕是好朋友邀请,也要搞明白谁请吃饭、谁花钱、都有谁、在哪里吃,千万不能有饭就吃、有酒就喝,稀里糊涂犯错误。我们没有人是在保险箱里的,如果警惕性不高、纪律的弦绷得不紧,就有可能违规违纪。同时,要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隐患“回头看”,并在机关内网上公开本单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切实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机关纪委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沟通配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通报曝光,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了具体安排。活动期间,各单位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把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门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关邀请中央纪委有关同志作专题辅导,通过学习研讨,准确理解把握新规定新要求,把《条例》作为规范行为的准绳,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把学习过程变成9/16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吸取教训,做到全覆盖,防止“灯下黑”,消除监督盲区、监管“飞地”。积极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纪律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具体要求,及时落实纪律处分决定,防止出现“打白条”现象,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按照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拟于明年开展机关内部巡视工作,各单位目前正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下一步,全国人大机关将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特色,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第三篇】目前,全局上下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正开展全面学习案例,此项活动的开展不仅可以引导党员干
本文标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091714 .html